晚報訊 日前,我市下發《關于調整城鄉居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的通知》,為提高居民基本養老保障水平,將調整我市城鄉居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自2012年7月1日起,我市城鄉居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從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0元。
根據《通知》,凡按照《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城鄉居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第三條第三款“繳費超過15年的每超
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截止到今年2月底,全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累計參保人數248.7萬人,待遇發放人數89.4萬人,累計收繳保險基金71.8億元,發放養老金23.4億元,月人均養老金147元左右,基本實現應保盡保。新標準實施后,屆時月平均養老金將達到202元左右。該民生項目的實施直接惠及目前全市93.4萬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的老年居民。 (記者 董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