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地稅局副局長王嫻梅(右)與網民在線交流 (攝影記者 周琦) 留言板 個體業處于弱勢地位,地稅說交多少有無依椐,不能多問態度相當蠻橫,納稅人得小心奕奕問事真是窩氣!和諧社會的理念,平等待人應該滲透到內部人中,良好的工作作風該樹立了. 王嫻梅 這位網友您好,自2003年起,我局即開始在個體工商戶中實施“陽光定稅”,即根據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面積、人數等定稅參數和地段、商譽等調整系數,通過計算機綜合測算出該納稅人應納稅額。同時,我局規定個體定稅核定的定額必須進行公示,接受廣大個體工商業戶監督。應該說通過此種方法,保證了個體定稅的相對公平,規范了稅務干部自由裁量權的行使,減少了暗箱操作的可能。我們還應加強稅務干部職業道德素養方面的教育,樹立良好的工作作風。如您在工作中發現稅務干部態度蠻橫,您可以隨時撥打12366——2進行投訴,我局會根據您所提供的情況進行查處并及時向您反饋查處結果,謝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和監督! janine 青島食品廠現在在李滄區生產,但地稅一直在市南區交,這是否不符合國家有關稅法規定?希望王局長能重視此事,給個說法! 王嫻梅 這位網友您好!根據您所描述的情況來看,按照規定:企業所得稅應在注冊地繳納。 頂一個 聽說單位財務部門將本單位員工個人所得稅上繳稅局,稅局會根據數額相應返點獎勵,不知是否屬實,請局長據實答復為盼。 王嫻梅 這位網友您好:按照《個人所得稅稅法》的規定提取的代扣代繳手續費。根據稅法第十一條規定,“對扣繳義務人按照所扣繳的稅款,給付百分之二的手續費”。另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進一步加強代扣代收代征稅款手續費管理的通知》(財行【2005】365號)文件:“三代”單位所取得的手續費收入應該單獨核算,計入本單位收入,用于“三代”管理支出,也可以適當獎勵相關工作人員。 留言板 尊敬的王局長好:幾年來一直想弄清楚,嶗山地稅給個體定稅按每月5000*10.55=527.50交稅,而到大廳代開發票5000*8.55=427.50,二者相差懸出,這是為什么?其他區地稅就是自開發票或是到大廳代開發票全是按8.55的稅率征收.致使很多業戶放棄月交將發票退回地稅一但需要發票到地稅代開.請問局長嶗山與其他地域有何不同之處? 王嫻梅 這位網友您好:嶗山地稅對辦理稅務登記證的個體工商業戶嚴格按照青地稅發【2006】212號文件的要求,按照規定的分行業附征率征收稅款。如:餐飲、洗染、洗衣等行業適用附征率8.55%;美容美發、旅館、機械租賃等適用附征率9.55%;其他服務業適用附征率10.55%等。未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的單位和個人發生經營業務、已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和個人發生超經營范圍經營取得營業稅應稅收入以及被稅務機關依法收繳發票或者停止發售發票的單位和個人,代開發票時根據青地稅發〔2004〕168號《青島市地方稅務局代開發票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區分不同行業適用于不同綜合稅率代開發票。如 “服務業:咨詢綜合征收率15.55%,美容美發洗浴、旅館綜合征收率9.55%,餐飲、洗染、錄像、其他綜合征收率8.55%。” 綜上所述,嶗山地稅是根據納稅人的實際情況征稅,目前沒發現“代開發票全是按8.55的稅率征收”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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