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辦法在激烈討論中“誕生”
2008年8月4日,青島市政府發布了第197、198和199號政府令,出臺了《青島市廉租住房保障辦法》、《青島市限價商品住房管理辦法》和《青島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三個辦法將于9月1日起正式實施。此前,市政府法制辦會同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對三個辦法送審稿的具體內容和條文進行了深入研究和反復修改,并專門組織了由專家學者、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負責人參加的論證會,并通過新聞媒體向市民公開征集意見,市法制辦對反饋的大量意見和建議進行了研究吸納。
據市法制辦工作人員介紹,2004年8月,我市制定發布了《青島市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辦法》、《青島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和《青島市普通商品住房管理辦法》三個政府規章,在全國率先確立了以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為主體的多層次住房保障體系,這為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發揮了積極作用。
2007年底,按照市領導的指示,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專門成立了起草班子,根據國家的有關政策,總結幾年來的工作經驗,并在借鑒其他城市先進經驗和廣泛征求多方意見的基礎上,形成了三個辦法送審稿。
2008年1月29日,市法制辦組織召開了由相關部門及市內四區政府參加的征求意見會,今年3月19日,市領導召集有關部門及市內四區政府負責人對三個辦法修訂稿進行了專題研究,根據市領導指示和相關部門意見,會后對修訂稿又進行了修改,形成了三個辦法的修訂草案。今年7月25日,三個辦法經市十四屆人民政府第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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