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州市首宗“標準地”順利出讓:地塊位于上合示范區,用途為工業用地
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月28日訊 28日,中國-上海合作組織地方經貿合作示范區一宗土地在青島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成功拍賣出讓,成為膠州市首宗以“標準地”模式出讓的地塊,標志著膠州市“標準地”改革工作向前邁出關鍵一步。
據悉,該地塊位于上合示范區黃河路南側、創業大道東側,土地面積45385m2,用途為工業用地,容積率1.8<r≤2.5,競得人為大牧人機械(膠州)有限公司。
“標準地”是指在開發區邊界內具備供地條件的區域,對新建工業項目先行完成區域評價、先行設定控制指標,并實現項目動工開發所必需的通水、通電、通路、土地平整等基本條件的可出讓的國有建設用地。按照山東省自然資源廳、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相關部門發布的《關于加快推進“標準地”改革的指導意見》(魯自然發〔2020〕6號)文件相關要求,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更好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膠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高度重視,于第一時間啟動“標準地”改革工作,按照“事先作評價、事前定標準、事中作承諾、事后強監管”的原則,積極主動推進“標準地”改革各項工作。該項工作的實施不僅可以助力工業項目審批提速增效,還能真正做到讓企業“拿地即開工”。
膠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對于政府部門來說,按“標準”出讓的,不僅是地,更是土地利用的全過程監管服務鏈,膠州市將出讓前準備、按標出讓、審批服務、按標施建、對標驗收、監督管理六個主要環節全部串聯起來,堅持誠信激勵與失信懲戒相結合,將告知標準、簽訂標準協議、按標施建、對標驗收、信用監管和聯合獎懲貫穿了項目監管全過程,實現了閉環管理。
觀海新聞記者采訪獲悉,膠州市下一步將加速推進“標準地”改革工作,在新增工業用地中逐步推行“標準地”供地機制,促進土地資源要素向高端產業和優質企業集聚,推動產業轉型升級、經濟高質量發展。(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錫復春 實習生 胡惟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