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新聞網12月3日訊(記者 陳志偉)日前,青島市紀委市監委對原青島市環境監察支隊支隊長沙愛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沙愛平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對黨中央環境保護決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利用環保執法權大搞權錢交易;違反組織紀律,在民主測評中搞拉票、助選等非組織活動;違反廉潔紀律,通過向管理服務對象借貸獲取大額回報,影響公正執行公務;違反工作紀律,在環保執法工作中壓案不辦,造成不良影響,違規向公安機關打聽、過問案件。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沙愛平作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背棄初心使命,執法犯法,利用公權力謀取個人私利,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沙愛平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2019-12-03 青島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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