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瓦綠樹碧海藍天是永恒的符號
青島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環保制度體系日益健全,大氣、水環境持續改善
夕陽下的李村河景美如畫。劉棟 攝
重污染天數2013年以來最少;膠州灣優良海域面積達到71.8%;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為100%;全市共有各級自然保護區7處,總面積673平方公里。市環境保護局編制發布的《2017年青島市環境狀況公報》顯示,青島環境質量總體狀況穩定,部分指標持續改善。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生態環境是關系黨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問題,也是關系民生的重大社會問題。近年來,青島加大力度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解決生態環境問題,“紅瓦綠樹、碧海藍天”的城市特征更加顯著。上合組織青島峰會的成功舉辦,則進一步將青島的美麗生態提煉與升華。
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改革開放以來,青島建章立制,啟動環境保護工作,1979年成立青島市環境保護局,1981年把環境保護納入青島市國民經濟發展計劃和城市發展規劃……2000年青島市成功創建國家環保模范城市,2006年在全國副省級城市中率先建成國家環保模范城市群,進入21世紀后青島環境保護工作進入快車道。黨的十八大以來,青島統籌綠色發展,逐步走向生態文明建設新時代。
生態環境狀況持續改善
走在大沽河沿岸,水清、岸綠、景美,讓人心曠神怡。隨著累計投資近70億元的大沽河治理工程全部完工,這條青島市的母親河重現生機,成為貫穿南北的防洪安全綠色屏障、生態景觀旅游長廊。
站在青島電視塔上極目遠眺,天空湛藍如洗,信號山等山頭碧綠浸染,城市被藍與綠包裹。近年來,青島加大大氣污染防治力度,不斷推進植樹增綠工程,“青島藍”“青島綠”已成為司空見慣的場景。
天更藍、水更清。大氣、水環境質量的持續改善,是青島人感受最深切的生態環境變化。放到40年的時間跨度來看,這種變化更加明顯。
生態環境的改善,得益于青島持續推進的防治工作。《青島市(1998-2002年)環境保護工作綱要》的發布,揭開了治理大氣污染殲滅戰的序幕,大氣污染治理在短時間里取得顯著成效。2001年《青島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公布實施,青島市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全面進入法制化軌道。
開展燃煤鍋爐超低排放試點改造,加強揚塵污染控制,逐步擴大黃標車限行范圍,開展重點行業領域有機廢氣治理……一系列措施的施行,使青島的大氣環境質量穩步提升。
2017年,青島全面實行“河長制”,大大小小的河流有了負責人。查清河道問題,細化整改措施,全面徹底整治,一年多來“河長制”不斷落實細化,一系列相關制度密集出臺,河湖管理水平與水生態質量逐步提升。
“河暢、水清、岸綠、景美”,大沽河、李村河等河流向著生態之河汩汩流淌。2017年,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為100%(扣除地質因素影響);納入《青島市落實水污染防治工作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94個地表水斷面中,達到或優于地表水Ⅲ類標準的斷面同比增加6個、達到41個,劣Ⅴ類斷面同比減少2個。水的變化,成為青島堅持綠色發展的一個范本。
海灣保護力度不斷加大
青島依海而建,因灣而興,膠州灣是青島的母親灣。一百多年來,膠州灣孕育了城市的成長與繁榮,見證了青島從小漁村到大都市的變遷,是青島賴以生存發展的寶貴資源。青島歷來重視膠州灣保護工作,堅持把加強膠州灣環境保護作為重中之重來抓,全方位建設膠州灣保護體系。
從4個點位每年監測3次,到39個點位頻次增加到4次,再到設立浮標站對海水水質進行24小時實時監測。膠州灣監測體系不斷健全完善,為保護工作提供了越來越科學、精準的決策依據。我市不斷加大環灣區域環境監管執法力度,嚴格環灣區域建設項目環保審批管理,加強環灣區域環境執法檢查,積極推進環灣區域工業企業環保搬遷,市區工業污染排放對膠州灣的影響呈逐年下降趨勢。
2017年9月,膠州灣保護工作更進一步。青島市發布《關于推行灣長制加強海灣管理保護的方案》,在全國率先實施灣長制,著力打造水清、岸綠、灘凈、灣美、物豐的藍色海灣。目前,我市已出臺“一攬子”相關工作制度,發布推行灣長制的各類海灣及灣長名錄,今年將在我市49個海灣深入推行。
灣長制的推行有力地改善了我市海灣生態環境。去年膠州灣海域優良水質面積達到71.8%,比5年前提升25.4%。全市近岸海域水質總體良好,98.5%的海水水質符合優良標準。跨海大橋下碧波萬頃,紅島蛤蜊風味鮮美,入海口濕地珍禽棲息。近年來,膠州灣保護力度不斷加大,保護體系愈加立體,青島的母親灣重現美麗容顏。
市第十二次黨代會報告提出,青島將以膠州灣群為依托打造中心城區、以靈山灣群為依托打造西部灣城、以鰲山灣群為依托打造東部灣城,構筑海灣型城市新格局。青島正將膠州灣等海灣置于城市發展的核心位置,不斷加強保護力度,讓海灣成為城市發展的澎湃動力。
環保制度體系日益健全
建設生態文明是一場涉及生產方式、生活方式、思維方式和價值觀念的革命性變革。實現這樣的根本性變革,必須依靠制度和法治。青島不斷建立健全綜合環境執法體系,完善法制建設,為綠色發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近年來,每年秋冬季我市都會組織開展環保執法督察,通過交叉式督察等方式,反饋工業污染源環保設施運行及達標排放情況、散亂污企業排查等多方面內容。通過長年開展環保專項執法行動,采取集中現場檢查、政府通報、掛牌督辦、限期治理等措施,青島始終保持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徹底扭轉了以前“守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的局面。
2017年我市開展了火電、造紙、鋼鐵、水泥等15個行業的排污許可工作,共核發排污許可證222個,在全省第一個完成年度工作任務。在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方面,青島同樣走在前列,僅2017年就對15家企業征收排污權有償使用費,共收繳排污權有償使用費221萬元。對于國家層面的法規制度,青島從來不甘人后,盡早施行。
在加強自身環境法制建設方面,青島同樣不遺余力。目前,青島有《青島市環境噪聲管理規定》《青島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青島市生活飲用水源環境保護條例》《青島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青島市海洋環境保護規定》《青島市膠州灣保護條例》等地方性法規,為推動生態文明建設保駕護航。各項制度不斷建立,青島的環保制度體系日益健全,齊抓共管的環保工作大格局日漸成型。
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青島持之以恒,不斷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城市愈加綠色生態、幸福宜居。不斷改善的生態環境,則成為城市進一步發展的獨特競爭力。(青島日報/青島觀/青報網 記者 王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