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清哲木”發帖指出,兩年前因違紀被免職的江蘇贛榆縣委組織部副部長張宜春,最近在電視上高調復出,“任縣農委黨委書記”。南都記者證實屬實,在被問及張的復出過程時,贛榆縣委宣傳部官員透露,張被免職當年即獲平調,任縣人大辦公室副主任,并在同年底換屆后改任縣農委黨委書記。
而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暫行規定》,免職的黨政領導干部一年內不得重新擔任與
兩年前違紀曾被廣泛報道
張宜春是2010年一組輿論監督報道的主角。彼時,他的職務是江蘇省贛榆縣委組織部副部長。事情起于2010年3月,知名網友張洪峰在博客上掛出一篇揭黑性質的文章,直指張宜春。
該文作者是網友朱孔劍,自稱贛榆人。他在文中爆料稱,該縣縣委組織部副部長張宜春一人同時擁有4處豪宅、一處園林,并列舉了這些豪宅的名單:縣城黃海東路司法局隔壁東側豪宅樓、縣城南站對面金華賓館東鄰的獨宅別墅樓、縣城環城北路起錨雕塑東獨宅別墅樓、贛榆縣新城區公務員小區房產一處。
朱孔劍列舉的四處豪宅中,一處為臨海別墅,還有一處也是獨棟別墅,價值不菲。他還稱,張宜春在任鎮級黨委書記期間有迷信行為,以及修建“山寨天安門”。張宜春至此卷入輿論漩渦。這篇文章最終引來贛榆縣紀委的回應。根據當時的報道,贛榆縣紀委就此成立調查組,對此事展開調查。
不久,當地披露了調查結果。贛榆縣紀委經核實,認定張宜春實際擁有一套住宅,但調查發現其有未經審批超標準用地建設私人住宅等違反廉潔自律規定的行為。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贛榆縣委決定免去其組織部副部長職務,縣紀委同時給予張宜春黨內嚴重警告處分。2010年3月18日,贛榆縣紀委書記王芬在接受東方早報采訪時稱,張受處分還有一個原因是違規換用企業車輛。
免職后一年之內兩次平調
根據網友“清哲木”在帖子中的說法,他近日發現,被免職后低調近兩年的張宜春,近日以贛榆縣農委黨委書記的身份出現在電視節目中,“贛榆縣對腐敗分子的處理根本就是走過場、玩過家家”。
南都記者在贛榆縣農業信息網上發現,該縣農委關于領導班子分工的通知中,張宜春的確出現在內,職務是“黨委書記,分管黨建、信訪穩定、目標管理等工作”。對此,贛榆縣委宣傳部一位丁姓副部長向南都記者表示,張宜春確實是在2010年3月被網友舉報存在嚴重違紀現象后,進而遭縣紀委調查的。“紀委調查了解發現,張確實存在違紀問題,決定給予張一年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由組織部副部長平調任縣人大辦公室副主任”。2010年12月縣人大換屆后,張宜春又由人大辦公室平調任縣農委黨委書記。
這一說法與當時官方公布的處理情況并不相同。當時該縣在回應媒體時只稱張被免職,未提及其立即獲調動的消息。對此,該副部長稱,張都是平調,正科級未變,并無提拔、重用現象。
在新崗位涉嫌“吃空餉”
而根據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暫行規定》,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免職的黨政領導干部,一年內不得重新任與其原職務相當的領導職務。“一年后如果重新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的領導職務,除應按干部管理權限履行審批手續外,還應征求上一級黨委組織部門的意見”。
對于張被免職后為何能立即平調至人大,贛榆縣委宣傳部丁姓副部長沒有作出解釋。
他坦言不好解釋,并稱“張到縣人大也就是個掛職,一年沒有上班”。這也牽出了張在人大任職期間涉嫌“吃空餉”的問題,丁副部長對此表示,“當時縣委就是這樣安排的”。隨后他表示要和相關領導核實一下,再作答復。
南都記者查詢發現,張宜春除了是一名官員外,還曾發表長篇小說《鄉鎮黨委書記指南》。這是一部官場小說。在一篇文學評論中,這部小說被認為面臨一個終極使命,小說主人公霍大海幾乎被擠到邊緣,但對良知不愿放棄堅守:“我只是不理解,想為老百姓做點實事怎么這么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