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干部下基層工作扎實開展,督促社區黨組織“第一書記”扎根基層創先爭優,城陽區制定出臺了《社區黨組織“第一書記”履職考評管理辦法》,并在部分街道試點實行,取得初步成效。
城陽區按照完成基礎工作、遵守工作制度、為社區辦實事、帶動黨組織晉位升級4個方面,將考評內容細化為14項、30個具體指標。其中,將為社區辦實事情況確定為加分項目,根據為社區改善基礎設施、建設文化體育場所、引進集體經濟項目
城陽區規定,“第一書記”考評每半年進行一次,分為自查自評、考察測評、述職評議三個環節。每年6月底和12月底,社區黨組織“第一書記”對駐社區工作進行梳理自查,形成書面述職報告報街道黨工委;街道黨工委成立考核組,通過查驗檔案資料和實地查看等方式,對照社區黨組織 “第一書記”工作目標進行考核;“第一書記”向社區“兩委”成員、黨員和居民代表述職述廉,并當場進行民主評議,參加評議人數不少于應參加人數的三分之二。
據了解,考評結果作為評先樹優和干部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考評成績為優秀等次的“第一書記”,優先推薦參評優秀共產黨員等各類榮譽稱號,在確定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優秀等次時予以優先考慮;連續兩次考評為優秀“第一書記”的區管正科級干部,納入全區副處級后備干部庫管理,在提拔重用時給予優先考慮。連續兩次考評等次為基本稱職及以下的,分別予以誡勉談話,幫助其分析工作不足之處,促使其迅速整改;連續兩次考評等次為不稱職的,本人須向組織部門作書面檢討,并調整出“第一書記”隊伍,取消年度評優資格。(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