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執行人內訌昨天未達成協議延至今天繼續審理。
協商未果今日繼續開庭
前日,代表原告霍震宇的英國執業大律師唐明治表示,庭外商討的內容未能在庭上公開,涉及一些機密,但各方愿意繼續商討,也希望法庭能給予多一些時間,最終獲得了法官的批準。
昨日下午2時30分,案件終于在香港高院開庭。本報記者再次前往聽審,雙方代理律師陸續登場,但遲遲不見霍家的“重要人物”露面。庭審開始
據悉,被霍震宇告上法庭的14名家族成員全部反對罷免遺產執行人的申請,霍震宇實際上是一個人在同一個家族“開戰”。
據悉,香港《遺囑認證及遺產管理條例》第33條規定,如果遺產的實際受益人主張遺囑執行人管理遺產不當的訴求被法院采信,法院可以暫停或撤銷遺囑執行人身份,并規定由另一人繼任遺囑執行人管理遺產。
霍震宇的代理律師曾在法庭上表示,霍震寰聲稱擁有霍家部分遺產,法院應考慮這與他從事遺產執行人的工作是否有利益沖突。霍英東的遺產數目龐大,有很多受益人,需要大量管理工作,但霍英東去世至今,遺產管理陷于停頓。故案件不可再拖應盡快了斷。但霍震寰的代理律師反駁了這一觀點,認為不存在遺產管理陷于停頓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