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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李先生到濟寧市消協投訴,反映2010年3月,在某大藥房看到其發放的醫療廣告宣傳上有“中華老字號治疝特效藥,不打針,不手術,三管齊下治疝氣。臨床統計資料表明:對疝氣的有效率高達93%,特別針對反復發作的疝氣作用更為明顯”等內容。李先生購買該藥品并服用4個療程后,不僅無任何療效,還出現腹痛等癥狀。李先生要求該藥房退回購藥款,被藥房拒絕,多次交涉未果。 ????濟寧市消協經調查發現,該藥房發放的醫療廣告宣傳單確有誤導消費者、夸大宣傳藥品功能及療效的情況。 ????經調解,該藥房同意向李先生賠禮道歉,并一次性賠償現金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