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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晨一上班,一名20多歲的河南籍張姓男青年來到青島李滄工商分局樓山工商所投訴,稱其于2012年2月10日在李滄區長順路一中介所交上了240元錢,請中介所幫助找工作,該中介所一共給介紹了2個所謂的“好單位”。一個是劉家村的一個住戶,小張找到該住戶后,該住戶讓其回去等著聽消息,第二天來上班,可是等了兩天也沒消息;另一個是石家村的一個住戶,小張找到該住戶后,該住戶開口就讓投訴人先交2000元錢押金,回去等消息。 ??? 小張非常生氣,投訴到樓山工商所,工商所立即派出兩名執法人員前去調查處理。經現場檢查,該中介所的營業執照經工商部門核準的經營范圍是:房屋中介服務(以上范圍需經許可經營的,須憑許可證經營)。該中介所沒有辦理勞動部門核發的《職業介紹許可證》,根本不具備職業介紹的資格。可是該中介所經營場所的墻壁上貼滿了招工單位的招聘信息。工商執法人員當即責令該中介所退還收取小張的260元中介費,將墻壁上的招聘信息揭下,并對該中介所立案查處。(李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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