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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收入標準上限提至18630元 ????市住房保障中心有關負責人介紹,本次調整是我市繼2010年底之后,第二次調整住房保障標準。 ????調整后標準分別為:市區廉租房申請人家庭成員上年度人均年收入低于18630元;經適房申請人家庭成員上年度人均年收入低于18630元,高于4560元(不含)。這是根據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進一步放寬了保障房申請條件。 ????對市民來說,將有更多家庭因此可以申請經適房和廉租房了。舉個例子來說,市民張先生一家,2011年想申請市區廉租房租賃補貼,就家庭收入標準這一項條件來說,需要家庭成員上年度人均年收入低于10500元(含)。而2010年他們家人均年收入12000元,按照原有的標準,高于10500元。這樣話,他們家不符合申請條件。如果目前張先生家的人均年收入仍是12000元,今年他們家可以申請租賃補貼了。 ????⊙廉租房、經適房收入標準“并軌” ????本次標準調整最突出的一點是,將申請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的家庭收入標準上限,均調整為家庭成員人均年收入低于18630元(含),在收入線上實現了廉租房與經適房二者并軌。 ????這就意味著,從今年起,只要符合申請經適房條件的家庭,也就同時符合申請廉租房的條件,申請家庭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在二者之間靈活選擇申請,獲得保障的幾率大大提高。 ????“收入標準上限低于18630元,通俗來講,一戶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552元,就有希望符合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的申請條件。”市住房保障中心有關負責人介紹。 ????按照新的標準條件,市中心區今年還將適時集中開展一次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申報登記工作,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家庭將進入信息數據庫,納入住房保障范圍。具體申報登記時間目前尚未確定,請密切關注本報有關報道。 ????新標準自今年1月1日起實施,適用于芝罘區、萊山區、開發區、福山區、高新區、牟平區六區。 ????記者昨天從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獲悉,市政府出臺了《關于進一步調整市區住房保障政策有關標準的通知》,繼2010年之后再度放寬住房保障標準。 ????《通知》將申請廉租房和經適房的家庭收入標準上限同時調整為家庭成員人均年收入低于18630元(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