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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報訊 勾結親屬,在政府征用土地過程中,利用職務之便,涉嫌貪污國家土地征用補償款40余萬元。昨日記者從黃島區人民檢察院獲悉,該院日前批捕了開發區某社區黨支部書記劉某。 2011年4月,黃島區人民檢察院舉報中心接到轄區某社區群眾代表的實名舉報,稱該社區黨支部書記劉某在社區土地征用過程中騙取地上附著物補償款。 “當時正值社區‘兩委’換屆選舉的敏感時期,群眾反映十分強烈,存在引發社會矛盾的嚴重隱患。”據有關方面介紹,檢察機關接到群眾舉報后,深入社區秘密接觸知情人,走訪相關企業核實涉案情況,并實地察看征地現場,通過工商和銀行系統查詢。經過20多天的外圍調查,先后詢問10余名知情人、調取證據材料100余份,掌握了案件基本情況。 黃島區人民檢察院經初核查明,劉某勾結其親屬薛某在黃島區政府綜合治理改造項目土地征用過程中,利用負責協助區政府從事征用補償工作的職務便利,采用偷梁換柱手段,涉嫌貪污國家土地征用補償款40余萬元。檢察機關對劉某以涉嫌貪污罪、受賄罪立案偵查,對薛某以涉嫌貪污罪立案偵查。目前,已對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劉某、薛某作出逮捕的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記者 劉海龍 通訊員 袁榕張金實 孟明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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