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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島“家屬工”“五七工”將享養老金 沒有基本養老保障的“五七工”、“家屬工”有望領取養老金。記者昨日從青島市人社局獲悉,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聯合下發《關于解決城鎮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障等遺留問題的實施意見》,符合條件的通過補繳15年養老保險費,每月可最高領取601元養老金。記者昨日從市人社局采訪了解到,我市已經接到此文件,目前正在研究制定落地政策,我市符合條件有望被納入養老保險 參保須同時具備四條件 新政的實施范圍是曾在我省城鎮集體企業工作過的人員,包含上世紀六七十年代曾在企業工作的“五七工”、“家屬工”,同時具備4個條件的,經本人申請,可在一次性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后,納入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范圍。條件為:2010年12月31日前具有我省城鎮戶籍;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2010年12月31日前達到或超過規定的退休年齡(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下同);1996年1月1日前,與我省城鎮集體企業建立勞動關系或形成事實勞動關系。 每月最高領601元養老金 符合條件的人員,可根據我省統一規定的補繳標準,一次性補繳15年基本養老保險費。自補繳全部費用到賬后的次月起,按月計發基本養老金。 全省統一的養老保險費補繳及養老金計發標準分為三個檔次,由補繳納入人員自行選擇:按一檔標準補繳的,月養老金為601元;按二檔標準補繳的,月養老金為492元;按三檔標準補繳的,月養老金為383元。在確定補繳額度時,對年滿61周歲及以上的人員,年齡每增加1年,補繳額度相應減免1500元,最大減免額度為1.5萬元(具體補繳標準和月養老金水平見附件)。以第一檔標準來看,61周歲的需補交60630元,月養老金標準才能達到601元,而70周歲及以上的人員,補繳標準為47130元。如果61周歲的人員按照第三檔繳納費37060元,每月領養老金為383元。 鼓勵單位給予補助 參保人員一次性補繳所需費用原則上由個人負擔,鼓勵具備條件的單位給予適當補助。原單位已不存在或不具備補助條件的,一次性補繳所需費用全部由個人負擔。今后國家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時,以上補繳納入人員由省按特殊群體對待,另行研究制定調整養老金辦法。據介紹,補繳的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實行屬地管理,將納入我市的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值得注意的是,補繳納入人員一次性補繳后,不認定連續工齡和參加工作時間,不視同繳費年限。 認定需提供準確材料 參保人員出生時間的認定,實行本人原始檔案與居民身份證相結合的辦法。原始檔案缺失或記載不清的,以居民身份證為準。另外,“五七工”、“家屬工”工作經歷的認定,要以認定是否與城鎮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或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為重點,原則上以本人原始檔案記載為準;本人檔案缺失或記載不清的,應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經縣(市、區)以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查并履行公示程序后方可認定。 兩份保險不能同時享受 據了解,補繳納入人員一次性繳納的養老保險費,按每人1.5萬元的標準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基金;其余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補繳納入人員建立個人繳費賬戶。其基本養老金首先從個人繳費賬戶中支付,支付完畢后由統籌基金繼續按原標準支付。領取基本養老金期間死亡的人員,個人繳費賬戶仍有剩余的,剩余部分退還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其遺屬可以按照國家和省規定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原已享受定期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金的人員,可根據本人意愿,或繼續享受,或按本實施意見補繳后享受基本養老金,定期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金和基本養老金不得同時享受。要加強養老保險的信息互通和比對,防止出現重復領取養老金的問題。(記者 陳珂) 名詞解釋 “五七工”:指上世紀六七十年代,曾在石油、煤炭、化工、建筑、建材、交通、運輸、冶金、有色、制藥、紡織、機械、輕工、農、林、水、牧、電、軍工這19個行業的國有企業中從事生產自救或企業輔助性崗位工作的,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未參加過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人員。 “家屬工”:正式職工的妻子或子女,在沒有勞動部門指標又未開據臨時工介紹信的情況下,經其工作單位同意接受并實際參加了工作的這部分人稱為家屬工,多存在于街道和鄉鎮的集體企業,由于沒有正式用工關系而無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