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認為,婚姻法新司法解釋更有利于均衡保護婚姻雙方及其父母的權益。(新華社圖片)
“誰首付,離婚后房子歸誰”、“老子給兒子買房子,沒有兒媳的份”……萬一離婚,房產歸誰?這一周,市民聊得最多的莫過于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釋。8月13日起正式實施的新婚姻法重點對婚前貸款買房、父母出資買房,離婚時如何分割等爭議較大的問題作了解釋,消息一傳出,反彈較大的是女性。
記者連續兩天探訪一些近期交易量較大的房地產交易中心,發現咨詢夫妻共同房產加名或動遷房產權問題的市民增加;不少丈母娘提出最新要求,女兒一定要在房產證上署名,不少準新人因為在署名上無法達成一致,導致買房計劃擱淺。
婚姻法新解釋蘊含的“誰出資誰受益”房產“AA制”原則,讓夫妻房產產權歸屬頓起波瀾。
影響一:
怕凈身出戶妻子咨詢加名
昨天14點半,寶山區房地產交易中心,大廳里人聲鼎沸,前來辦理各種手續的人絡繹不絕。記者發現,咨詢臺上“房地產變更登記”告知單已經被取閱一空。
白領張小姐告訴記者:“結婚前在房產證上加個名字才是王道,不然女性沒有保障。”張小姐說,她有一個閨密前段時間剛離婚,男方家雖然有三套房子,但都在公婆名下,離婚后閨密凈身出戶,沒有分到一分錢財產,日子過得很凄涼。
咨詢窗口的工作人員透露,婚姻法新解釋出臺后的這一周工作特繁忙,一天要回答約兩百個問題,除現場來咨詢的,還有不少人打電話咨詢。其中,問得最多的還是在房產證上增加名字的相關事宜。她表示,咨詢這類問題的以女性居多,并且大部分是年輕人,也有一些父母前來替孩子詢問的。一般來說,如果是夫妻關系,在房產證上加名字比較簡單,只需要交付手續費;而如果是父母的房子要加孩子的名字,就需要按房子的具體情況納稅。
與此類似,閔行區房產交易中心咨詢產證加名的市民也明顯增加。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來咨詢的大多是女性,也有新婚夫妻,還有五六十歲的阿姨。
影響二:
父母想在子女產證上加名
隨著婚姻法新解釋的出爐,有人“推斷”有女性為了保護自己的權益會要求男方購買的房子產證上加名。因此,不少家庭出于“保護”子女的考慮,提出把父母的名字加到子女的產證上。
在楊浦區房地產交易中心,記者遇到正在咨詢兒子婚房產證加名辦理事宜的梁先生。他告訴記者,已經和老伴商議決定,將他們的名字一同添加進買給兒子的婚房里?!斑@樣一來,兒子婚房的產證就被默認分為3份,一旦兒媳婦提出‘加名字’,也只不過分掉兒子份額里那二分之一的產權?!?/p>
盡管這種“未雨綢繆”的說法不免讓人五味雜陳,卻也真實代表了部分家長的心態。不過,雖然前來咨詢如何加名的家長并不少,但目前真正付諸行動的夫妻或家長尚未明顯增加。浦東、寶山等區房地產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員透露,目前基本上每天也就一兩對家庭提出“產證上名”,大致和新規出臺前基本持平。對此,業內人士表示,新規落地尚需時日“消化”,目前還僅處于政策“適應期”,因此目前還未涌現“加名潮”,未來是否會出現產證大量加名字情況,還要看各方對婚姻法新解釋的理解。
影響三:
讓老婆加名“吃定心丸”
在閔行區房產交易中心,記者遇上了正在咨詢產證加名手續的陳小姐。她告訴記者,她剛結婚不久,這次是老公主動提出加名字的。
上周末,她看到婚姻法新解釋后,心里確實有點“不淡定”,因為丈夫婚前以個人名義貸款購買了一套商品房,房產證上沒有她的名字。“老公后來主動跟我談了下,覺得應該給我加名字,這也是一份未來生活的保障,但婆婆希望我能拿出一部分錢幫忙沖抵房貸。”
陳小姐表示,經過商量后自己的父母也支持婆家的想法,“也算給我們夫妻倆減輕還款負擔。”為此,陳小姐昨天特地前來咨詢,得到肯定答復后,陳小姐表示“終于放心了”。
除了在產證上補加名字外,也有配偶想通過公證方式來明確房產產權份額。市民盧小姐表示,目前夫婦倆居住的房子是公公婆婆購置的,產證上僅有丈夫和其父母三個人的名字,“我希望去公證處公證,確定我對該房產擁有一半的產權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