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海王公司員工在配送藥品(6月9日攝)。 濰坊市一家醫藥商業公司負責人告訴記者,5月10日,山東省近百家與濰坊市各級醫院有業務往來的醫藥商業企業,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被醫院單方面終止了尚未執行完的藥品配送合同,而統一選擇山東海王銀河醫藥有限公司一家作為醫藥配送公司。這一情況在其他地區也有發生。 這一做法引發廣泛的質疑。一份由98家山東醫藥商業企業聯名蓋章的“情況反 記者在一份《某市醫療機構藥品陽光集中配送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中看到,對逾期90天內不能給山東海王公司付款的醫療機構,“由市醫院用藥集中配送項目推進小組或監察局對欠款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并責令其寫出書面檢查和整改措施,限期結清所欠藥款”。 濰坊市一家公立醫院負責人告訴記者,由一家藥企來配送全部藥品,很難完全滿足醫院臨床用藥需求。但某些縣市紀檢部門插手藥品配送管理工作,要求當地醫院只能選擇山東海王公司一家,并要挾醫院方面“誰不選擇山東海王公司,就要調查誰”。 聊城市政府在給山東海王公司關于實施藥品集中配送項目的回復函中也明確提出,在同等條件下,醫院要優先選擇山東海王公司。 山東國青健康產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劉蘭奇說:“我做藥品配送將近20年,同很多醫院建立了合作關系,不可能說終止合同就馬上終止,如果沒有政府行政干預,所有的醫院都會選擇山東海王公司嗎?” 據了解,在山東推行“陽光集中配送”計劃的城市,山東海王公司大都提出了巨額投資項目。在棗莊市,山東海王啟動了占地面積110畝的醫藥物流園建設項目。在菏澤市,山東海王承諾興建以“陽光集中配送”為主體的醫藥物流項目、醫藥零售連鎖項目和醫藥生產加工基地項目,初步規劃投資總額10億元人民幣。在聊城市,山東海王提出將興建一個投資額不低于3.5億元的藥品物流中心。一些業內人士認為,山東海王公司此舉是以投資換市場。 記者為此求證山東省醫院主管部門。省衛生廳相關處室負責人說,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藥品配送企業應由藥品生產企業和醫療單位雙向選擇,但同一種藥品只能選擇一家企業來配送,地方政府不應該干預。 記者從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了解到,山東海王公司是一家注冊資本金為2770萬元的企業,法定代表人為孔憲俊。經過多方聯系,截至發稿時,海王公司一直拒絕接受記者采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