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和諧新區建設 堅持以人為本,把人的發展作為發展的核心,按照“民主法制、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要求,以不斷提高人民生活質量和水平為目的,加快形成經濟快速發展、社會文明富足、生態環境友好的和諧新區。 (一)大力發展科技事業。 進一步完善產學研、政企銀、油地校結合“三位一體”的科技創新機制,采取理事會、股份制、會員制等形式,建設開放型區域創新體系。把提高自主創新能力作為推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和發展高效生態經濟的中心環節,加強原始創新、集成創新,提升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的能力,努力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掌握一批核心技術,實現自主創新的重點突破。發展一批區域科技創新服務中心和科技中介組織,加快發展技術市場,促進科技成果產業化。圍繞高技術產業、制造業、高效生態農業、鹽堿地改良、海洋開發、循環經濟、服務業信息化等重點領域,加快實施一批重大科技研發項目,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科技成果,加快示范推廣,強化技術支撐。 (二)繼續優先發展教育事業。 明確各級政府提供教育公共服務的職責,保證財政性教育經費增長幅度明顯高于財政經常性收入增長幅度,實行公共教育資源向農村和貧困地區傾斜,推動公共教育協調發展。高標準、高質量普及九年制義務教育,全面實施城鄉免費義務教育,著力改善農村辦學條件,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建立農村中小學危房改造長效機制,實施農村中小學現代遠程教育工程,保障農民工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積極發展高中段教育,2010年高中階段入學率達到85%以上。穩步發展高等教育,提高辦學質量和水平。提高師資特別是農村師資水平,加大城鎮教師支援農村教育的力度。加快發展城鄉職業教育和培訓網絡,大力發展中等職業教育,建立健全適應區域產業發展的多層次職業技術教育和培訓體系,保持普通高中與中等職業教育規模大體相當。積極發展成人教育和繼續教育,引導民辦教育健康發展,形成多層次、開放式的終身教育網絡。到2010年,高等學校在校生約8萬人,職業教育規模約10萬人。 (三)繁榮文化體育事業。 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促進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共同發展,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讓人民共享文化發展成果。加強公益性文化設施建設,鼓勵社會力量捐助和興辦公益性文化事業,加快建立覆蓋全社會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加強文化遺產保護,塑造地域特色文化品牌。積極推進文化創新,增強文化發展活力,完善政策機制,推進精品工程建設。大力培育文化龍頭企業和名牌產品,鼓勵非公有資本依法進入文化產業,促進文化開放和交流。繼續實施全民健身計劃,加快建設公共體育設施和健身場地,大力發展體育健身休閑服務,鼓勵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體育活動場所對社會開放,到2010年,確保50%以上的行政村擁有中小型公共體育設施和娛樂健身場所。鞏固提高優勢特色體育項目,積極支持特色體育品牌發展。 (四)提高醫療衛生服務水平。 堅持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質,強化政府責任,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衛生保健制度,為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健全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重點加強農村三級衛生服務網絡和以社區衛生服務為基礎的新型城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加快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建設,完善農村藥品監督、供應和醫療服務監管網;建立城市對口支援縣醫院和鄉鎮衛生院機制,積極開展城市醫師支援農村活動。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整合利用各類資源,引導社會資金依法創辦醫療衛生機構,支持有資質人員依法開業。建立健全醫療救助基金,切實解決弱勢群體看病難的問題。 (五)增強就業服務和社會保障能力。 實施擴大就業的發展戰略,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把擴大就業作為經濟社會發展和調整經濟結構的重要目標。強化政府促進就業職能,建立城鄉、園區、油地統籌的人力資源市場,落實優惠扶持政策,積極開發公益性崗位,支持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服務業、非公有制經濟和中小企業,千方百計擴大就業,實現經濟發展和擴大就業良性互動。實施再就業培訓、創業培訓和勞動力轉移培訓,力爭城鎮新增勞動力、失業人員和農村富余勞動力都能得到就業指導和職業技能培訓。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和集體協商制度,維護勞動者特別是農民工合法權益,發展和諧勞動關系。完善企業工資指導線、勞動力市場指導價位、人工成本預測預警制度,建立企業工資收入正常增長機制。增加公共支出和轉移支付,著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加快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促進共同富裕。以逐步建立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慈善事業相銜接的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為目標,擴大社會保障覆蓋面,并根據經濟發展水平,逐步提高保障標準。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建立以大病統籌為主的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發展社會醫療救助。加快建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積極推進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建設,完善農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農村五保供養制度;實施農民健康工程,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不斷提高保障能力。到2010年,新增城鎮就業約60萬人,力爭城鎮所有從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五年培訓農民200萬人,轉移100萬人,探索建立個人繳費為主、集體補貼為輔、政府予以補貼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農村養老保險適齡農民參保率達到70%,確保符合條件的農村貧困人口全部納入最低保障范圍。 (六)加快文明平安地區建設。 深入持久地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妥善處理好人民群眾工作和生活中的實際問題。加強社會公共安全預警和應急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防范突發事件、重大自然災害、重大環境污染事件和社會風險的預警應對機制。加強防災減災體系建設,做好防洪、防潮、防地面沉降、抗震、氣象等工作。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堅持預防為主,加大執法監督檢查和事故隱患整改的力度,營造安全社會。推進文明城市、文明村鎮、文明行業創建活動,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努力建設政治安定、社會穩定、法治公正、文明進步的平安新區。 九、政策措施 建設高效生態經濟區,關鍵是更新觀念,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創新機制,在充分發揮市場機制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的同時,要從土地利用、財稅、投融資政策和基礎設施、重大項目、園區建設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改善發展條件,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 (一)創新組織協調機制,促進區域經濟一體化。 建設高效生態經濟區,是一項跨地區、跨部門、跨行業的系統工程。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扎實工作,務求實效。為加強組織領導,省里成立黃河三角洲開發領導小組,負責區域開發綜合決策,統一部署重大事項,指導地區和部門協調行動,實行重大資源統一管理、重大設施統一規劃、重大項目協調布局。探索建立有利于調動各地積極性的利益分配機制和考核體系,建立市縣政府聯席會議制度,通過行業協會、高層論壇等多種形式,加強政府、企業、行業間多層次的交流協作,形成優勢互補、有效對接、共建共享的利益協調機制。切實打破行政區劃束縛,建設共同市場,實現一體化發展。 (二)創新市場化運作機制,拓展多元化投融資渠道。 堅持運用市場化手段,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資機制,“以無償帶有償、以政府帶社會”,鼓勵和引導社會資金投向高效生態經濟區建設。加大政府資金的支持力度,省預算內投資及專項資金、省基建基金都要向該區傾斜,并積極爭取國家支持,重點支持交通、電力、水利等基礎設施和教育、衛生、文化、環保及其他公共服務項目建設。探索設立支持區域開發建設專項資金,鼓勵和支持裝備制造、高新技術產業、原材料加工、農產品精深加工、環保產業、循環經濟、現代物流、生態旅游和生態農業等優先發展。發揮政府信用和協調功能,加強與金融機構的溝通與合作,設立三角洲開發專門擔保公司。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區內各級政府出資設立的擔保機構和省級擔保機構要優先提供貸款擔保。積極創新投融資模式,加快項目市場化運作步伐,特別是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公益事業部分領域,要加快BOT、TOT、資產證券化融資等項目融資方式的運用,建立起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的融資機制。“十一五”期間規劃投資15000億元左右,約占全省20%。 (三)創新財稅運作機制,實行重點傾斜扶持政策。 在現行財政體制不變、轉移支付基數不減、調資補助不減、中央補助配套不減的前提下,對黃河三角洲地區達不到縣級最低財力(支出)保障線的財政困難縣,進一步加大轉移支付補助力度,切實提高基本公共服務保障水平。對2007年已到期的30個欠發達縣上繳省級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比上年增長部分全額返還政策,允許黃河三角洲地區從2008年起繼續執行3年,并將范圍擴大到區內所有財政困難縣。返還資金由各地建立經濟發展專項資金,主要用于重點開發區基礎設施建設、高新技術產業和農業龍頭企業發展等。對該區符合西部經濟開發區基礎設施項目貸款貼息資金扶持范圍的地區,在安排貸款貼息時優先給予支持。積極爭取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和外國政府優惠貸款,大力支持黃河三角洲地區基礎設施建設和公益事業發展。對區內新建企業,根據有關規定和管理權限,減免有關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支持東營、濱州、萊州經濟開發區和濰坊濱海經濟開發區,爭取批準列為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同時配合高效生態經濟區和加工制造業基地建設,建設出口加工區;積極爭取在該區設立保稅物流園區,努力做好前期工作,爭取該區域列為國家發展循環經濟試點區,東營列為國家土地管理改革試點、資源型轉型試點、發展循環經濟和生態補償機制試點城市,爭取建設國家級生態文明示范區。 (四)創新土地管理體制,高效集約利用土地資源。 要充分發揮土地資源的后發優勢,用好國家鼓勵荒地開發的政策,搞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功能區劃,各類土地資源要按規劃集中開發,科學管理,總體規劃確定前國有土地不得轉讓。強化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嚴格控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凡占用農業用地指標的,要按照占補平衡的要求實行“占一補一”。在國家政策范圍內,創新土地管理方式,優化土地利用結構,增強當地政府對土地供應的調控能力。對區域內因長期受海水侵蝕、土壤積鹽滯化、質量下降嚴重而導致農作物產量低、效益差的農用土地重新進行測定評估,調整土地使用規劃。積極推進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依法規范土地市場秩序,提高土地配置的市場化水平。通過土地置換等形式,盤活存量,擴大增量,促進土地合理流轉和高效利用。強化新增用地的前置控制和事后監督,禁止城鎮和各類開發區無序擴張,確保產業向園區集中、人口向城鎮集中、居住向社區集中。鼓勵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規模大、鏈條長的項目,優先在黃河三角洲布局建設。借鑒天津濱海新區、遼東半島等地的做法,按照“政府主導、市場運作、自愿組合、滾動發展”的原則,加快建立“飛地”制度,鼓勵東營、濱州、濰坊、萊州等有條件的市、縣,在其區域內確定若干平方公里設立“飛地”,面向省內外、國內外招商引資,鼓勵企業到該區域進行土地成片開發。在“飛地”內設立的企業,增加值計算在投資市、縣,地方財政收入與項目所在地協商按比例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