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鮮牛奶、鮮蝦丸、鮮烤蝦、鮮雞精、鮮雞湯粉……今后,在食品名稱前使用“鮮”或“新鮮”字樣有望被禁止。昨天,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標準化處處長高學龍向記者證實,在日前國家質檢總局《食品標識標注規定》正在征求意見,其中規定,食品名稱前將禁 用“鮮”或“新鮮”字樣,違者將被處以最高1萬元的罰款。 ????加工食品“鮮”不起來 ????在國家質檢總局公布的《食品標識標注規定》征求意見稿中,共規定了8種禁止使用的標注內容,但最吸引大家眼球的,則是食品名稱中不能再使用“鮮”或“新鮮”字樣。 ????此前,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已發布了兩個食品標簽標準。該標準也被業界稱為“禁鮮令”。《指南》中明確指出,凡是加工食品就不存在“鮮”,所以凡是加工過的食品,其標簽上一律禁止使用 “鮮”字,以防止企業利用標簽進行商業炒作。當時首當其沖受到影響的,則是一些生產標注“鮮牛奶”的企業。高學龍指出,主管部門再次將“禁鮮”提上議事日程,用意就在這里。 ????標上“新鮮”攬客很有效 ????記者昨天走訪東部一些超市發現,將被“取締”的標注內容很常見,外包裝袋上標有 “鮮蝦丸”、“鮮烤蝦”、“鮮雞精”、“鮮雞湯粉”等字樣的食品屢見不鮮。在寧夏路一家大型超市,正在選購牛奶的孫女士向記者表示,新鮮與安全是自己選購食品的兩大條件,比如牛奶,肯定是越新鮮越好,如果以后食品均不許使用帶有“新鮮”字樣的名稱,自己選購食品時可能會更注重品牌和價格。在采訪中,大部分消費者均表示,在購物時,更青睞于包裝上寫有“新鮮”字樣的食品。 ????今后食品標識禁止“說謊” ????針對消費者提出的,可能會對今后食品購買標準產生影響的問題。高學龍表示,目前,食物是否新鮮,很大一部分是由商家說了算,而新的《食品標識標注規定》,則為消費者選擇食品提供了更大的信息量。新規規定,食品名應標注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規定的名稱,或不會引起消費者誤解和混淆的常用名、俗名。如果標注的是新創名、奇特名、音譯名、俚語名,應在鄰近部位標注上標準規定的名稱和類屬,而且須使用同一字號,以作“注解”。 ????新規列出了含咖啡因飲料等8種特殊食品,要求必須標上醒目警示,以對消費者起到警示作用,中文警示說明的字體須大于或等于3毫米高度。 記者 李樹海 ????新聞 鏈接 特殊食品需加“警示語” ????含咖啡因、維生素B6、維生素B12等成分的飲料,必須標注每天最多限量;低脂牛奶、脫脂牛奶、脫脂奶粉、含乳飲料等食品,應標注“不能完全替代嬰兒食品”、“脫脂乳不適合或不能作為嬰兒食品”;含蜂王漿的食品應標注 “可能引起多種過敏反應,尤其對有哮喘和過敏史的人群可能致命”;添加咖啡因的飲料,除須標注咖啡因含量外,還應標注“不適用于兒童、孕婦、哺乳婦女和對咖啡因過敏者”。 ????8種“夸張詞”禁止使用 ????在食品名稱前使用“鮮”或“新鮮”字樣;使用國旗或人民幣宣傳產品;明示或暗示食品有治病、保健作用;以直接或暗示性的語言、圖形、符號,導致消費者將該食品與另一產品混淆;夸大功能、貶低同類食品;以引起誤解或欺騙性的方式描述食品;附加無依據的產品說明;標注計量單位為非國家法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