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干部考核結果 竹立家說,干部選拔出來后,還需嚴格的考評制度才能使其真正負責。 不久前,中辦印發《關于建立促進科學發展的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評價機制的意見》。中央組織部還制定了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辦法(試行)、黨政工作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辦法(試行)、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辦法(試行)。 受訪的權威專 應積極“探索干部考核結果在一定范圍內公開”。汪玉凱說,以往的經驗表明,老百姓參與得越少,越不公開,越容易暗箱操縱,最后出現的問題就越多。 根據中央精神,要充分發揮考核在干部管理工作中的導向、評價和監督作用。日前出臺的《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的意見》強調,要加強對不勝任、不稱職干部的組織調整工作,認真執行問責制度。“對基本素質較好但不適宜擔任現職的干部,及時調整到合適崗位。” 多位受訪專家指出,目前應合理界定不適宜擔任現職的情形,規范調整的原則、程序,及時調整不適宜擔任現職的干部。據了解,主管部門未來三年內將抓緊制定有關辦法并進行試點,逐步做到調整不適宜擔任現職干部工作常態化、制度化。竹立家認為,此政策是一個比較大的創新。 此外,探索建立擬提拔干部廉政報告制度,也是熱度頗高的一個改革方向。汪玉凱認為,鑒于既有的官員財產申報制度僅向組織申報而不向社會公開,以致流于形式,擬提拔干部廉政報告制度不要局限在“報告”上,而要公示。 竹立家也認為,此制度的關鍵是要逐步地使廉政報告公開透明,便于群眾監督。 據悉,此項制度建設,包括向組織報告個人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規定情況、本人涉及當地干部群眾反映突出問題的情況、公示中群眾反映問題的有關情況及其他方面廉政情況等,將在2012年前進行試點,條件成熟后逐步推行。(記者 湯耀國 實習生 王楠楠 黃一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