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門出臺意見規范教育收費
今年起學校定期公示收費收入使用情況
本報濟南5月17日訊 我省教育、糾風辦、監察、物價、財政、審計、新聞出版等7部門出臺意見,今年將加大查處力度,嚴格規范教育收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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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這份《關于2007年規范教育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將對違反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單位和個人嚴肅查處,杜絕“一邊免費、一邊亂收費”現象的發生。
將全面停止審批新的改制學校和新的改制學校收費標準。對以改制為名亂收費的學校進行全面清理。鼓勵有條件的市進一步降低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的比例和收費標準,直至全部取消。
高等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提高或變相提高收費,不得向學生預收學費。高校服務性收費,必須堅持學生自愿和非營利原則,不得與學費合并統一收取。民辦學校不得突破備案的收費標準。
從2007年開始,建立學校收費收入使用情況定期公示制度,建立對學校經費收入及使用情況的經常性審計及審計公告制度,強化監督功能。
意見稱,對出現問題的學校不僅要追究當事者的責任,更要追究領導者的責任,并將加大懲處力度。
教育收費示范縣(市、區)必須實現零舉報。凡被舉報的示范縣(市、區),查實后,第一年警告,第二年摘牌,并在全省予以通報,被摘牌的示范縣(市、區)在后兩個年度內不得重新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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