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雜離奇的朱令事件
一個權威的鉈中毒鑒定找出了朱令5個月間兩次發病的原因。
“在這之前,我們的心思都放在拯救女兒身上,鑒定結果出來以后,我們馬上報案。”吳承之說。
朱明新告訴記者,4月28日當晚,朱令父母通過朱令舅媽找到時任清華大學化學系副系主任、主管
學生工作的薛方渝教授,朱令舅媽在薛方渝家提出報案的要求。薛方渝教授當即請示時任清華大學黨委書記的賀美英和清華大學校長王大中,請示后薛方渝立即打電話向兼任清華大學派出所副所長的保衛部長報案。
次日早晨,朱令的舅媽又與薛方渝教授聯系,要求立即遷出同宿舍的同學以保護現場,查封朱令在學校的物品,進一步化驗。薛方渝教授表示,遷出同學有些困難。
一些蹊蹺的事情在發生。
在朱令住院不久的1995年3月底,朱令的一名女同學給吳承之打電話,告訴他“朱令還剩下的面包,我們幾個分了吃了”。“很明顯,有人在銷毀證據。”吳承之向記者回憶這個細節時強調。
而在4月28日至5月7日間,朱令宿舍發生了一起離奇的“失竊案”。當天來查看的民警事后告訴朱明新夫婦,錢散落在地上;與朱令聯絡過的清華一位老師告訴他們,朱令的杯子后來在同學打掃衛生時,在宿舍床底下被發現。
朱明新由此懷疑,“投毒兇手想毀滅作案現場”。
5月7日,朱明新夫婦被清華大學派出所叫去做筆錄,由此了解到,朱令一案由清華大學派出所和北京市公安局14處有關人員負責調查。
1997年4月初,北京市公安局一名退休老公安王補專門找到朱明新夫婦,提醒他們作案人應具備的幾個條件:在1995年2月20日至3月3日間,能接觸到朱令的飲食、起居,能不使朱令察覺投毒;熟知朱令活動規律、生活習慣,掌握投毒的時機和場合;懂得鉈鹽毒性、毒理;可接觸到鉈鹽;有作案動機;有異常表現。
“在王補的提醒下,我們的懷疑范圍迅速縮小了。”朱明新說。她后來想起女兒在出事前曾在談話中向她介紹過幾次好朋友蘇薈,朱令和蘇薈因為都是北京人,關系不錯,在朱令的介紹下,蘇薈也參加了清華大學民樂隊。
朱令曾經問過母親:“為什么一個好朋友即使好到特別親的地步,也總有不好的地方呢?”“有一次,民樂隊的活動臨時取消,朱令就去北太平莊的古琴老師處上課,練完后回學校上自習,誰知蘇薈告訴班上同學,‘今天樂隊沒活動’。本來朱令在民樂隊的活動多,很少參加班級的活動,她自己心里也有壓力,這樣一來,同學更會認為‘就是樂隊沒活動,朱令也不愿意參加班里的活動’,朱令感覺很別扭。”朱明新回憶,這樣的“別扭”還有好多次。在另一次,民樂隊請了音樂學院的老師開課,朱令回家后告訴母親,蘇薈跟老師說朱令的音樂水平已經很高、不用點撥太多了,將朱令擠到后排,朱令因此很不高興。
朱令中毒后,清華派出所公安對朱明新表示:“可以大膽懷疑。”
在近日公布的聲明中,蘇薈對外表示,“想不到1997年4月2日,在即將畢業的前夕我突然被公安局14處以‘簡單了解情況,只是換個地方’為由從實驗室帶走訊問,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要求我在印有‘犯罪嫌疑人’字樣的紙上簽名。”“1998年8月,公安14處宣布解除對我的嫌疑,他們承認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我和朱令中毒有關。”
這份聲明也強調,“1997年6月30日畢業典禮之前,系領導通知我,由于我被公安調查不能發我畢業證書,并讓我家人來校談話。”
誰可接觸鉈鹽?
“我們在知道朱令中毒后很震驚、覺得很不可思議,我們一直有這樣的疑問,朱令怎么會接觸到鉈鹽的?”11年來,朱令在清華物化2班的同班同學李現平和朱令的其他同學們一直希望能找到朱令中鉈鹽劇毒的原因。
北京復興醫院全科醫學科醫生胡海鷹用“比砒霜厲害幾百倍”向記者形容鉈鹽的危害:“鉈鹽是一種劇毒性化學物質,無色無味,在食品、飲料里加一點點就能置人死地,不通過專業儀器檢測很難發現鉈鹽中毒。鉈鹽需要高度保管,不是普通人能從市場上買到或從實驗室能得到的。”
在胡海鷹看來,整個北京市能接觸鉈鹽的差不多僅200個人左右,用鉈鹽的都是科研單位做化學試驗或一些化工類項目研究,還有包括清華、北大等一些大型院校一些特殊的實驗室。
在朱令周圍,誰可以接觸到鉈鹽?
1997年4月9日,清華大學一位教授告訴朱令父母,與朱令同宿舍的一名女生因幫老師做課題,能接觸到鉈鹽。
2006年1月12日,在接受《新民周刊》記者采訪時,當年指導蘇薈本科論文的童愛軍教授承認,當年自己和蘇薈因為課題需要都接觸了鉈鹽,但童愛軍教授強調:“僅僅說只有我和蘇薈能接觸到鉈鹽是不對的,當年我只是一名講師,參與的是一個大的課題組,有其他教授和同學參加這個課題組,而且這個課題組也不止我們清華一家單位。”童愛軍教授表示,在朱令事件發生后,她已經跟系里、派出所認真講述過自己了解到的情況,“現在時間過去這么久了,一些細節我也記不清楚了。”
李現平告訴記者,在當時的清華,學校鼓勵一些學習比較優秀的、學有余力的本科生提前介入一些教授、副教授課題的研究,當時物化2班有很多同學在參加這些課題,每個人的課題都不同。“高校對化學藥品的管理并不嚴格,肯定有漏洞,管理也是有時松、有時緊,那時做實驗時,本系的學生、外系的學生想進實驗室去基本上都能進去。”李現平說。
1997年5月,北京大學化學系1994級男生王曉龍向同學江林投下鉈鹽劇毒,理由是“過去江林與自己關系那么好,現在卻不理自己了”。一時間,輿論嘩然,同年的7月28日,國家教委辦公廳發布了《關于加強學校實驗室化學危險品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備廳199713號),指出:“1995年5月,1997年5月,清華大學、北京大學先后發生了兩起學生鉈鹽中毒案件。除涉嫌人為作案外,鉈鹽未按劇毒品管理是其重要原因。”
不僅如此,北京職業病研究所、北京307醫院、北京朝陽醫院等專門的“職業病”鑒定中心才能對鉈鹽中毒進行鑒定,其他醫院則需要把中毒者樣本送到這幾個專門檢驗鉈鹽中毒之處。“一般的醫務工作者對鉈鹽中毒的知識非常缺乏,對鉈鹽的危害、對鉈鹽的管理等方面認識不足可能導致一些問題的產生。”胡海鷹分析。
1997年6月26日,清華大學校領導在見朱令家屬時強調:“學校在管理上,按照管理毒品的規定做了。”
1998年8月25日,北京市公安局與朱令家屬的一次正式會面中,確認了以下事實:確認朱令是鉈鹽中毒;確認清華大學實驗室購買過鉈鹽,對鉈鹽的使用未經嚴格管理和登記;排除朱令本人及其親屬接觸過鉈鹽。
朱令被確診為“鉈中毒”的10年后,蘇薈在她的這份聲明中反駁稱,她并非是唯一能接觸到鉈鹽的學生,“最重要的是學校對于有毒試劑沒有嚴格管理,鉈溶液和其他有毒試劑在桌上一放就是好幾年,實驗室有時也不鎖門。很多同學課余時間下實驗室幫老師做實驗,實驗室也對外系學生開放。做實驗的時候,同學們互借儀器藥品也是常有的事。這種情況多年來一直如此,即使在朱令中毒確診后也沒有太大改善。”
為了證實這個事實,蘇薈表示,在1997年4月,她從未在清華工作、學習過的哥哥獨自一人借了一部家用攝像機在白天工作時間到化學系實驗樓,先后進了幾個實驗室,并從其中一個實驗室的實驗臺上拿了一大瓶有骷髏標記的有毒試劑,舉在鏡頭前,把它帶出實驗樓,然后又送回原處,整個過程全部拍攝下來。“在隨后的日子里又重復了幾次,每次都無人過問。”
一起懸案
“盡管我們一直有這樣的疑問,但是不了解的情況下不能胡亂猜測。”李現平認為出言謹慎是為“負責”。
朱令父母也在艱難求證,1997年上半年,朱令班級的同學即將畢業前,朱令的舅舅去清華找了物化2班的一些同學,希望他們能提供朱令在校生活的詳細細節,但是令人失望的是,沒有同學告訴他們這中間發生了什么。
11年后,朱令事件成為一起懸案,而關于蘇薈家庭有著“特殊高干背景”的說法也在悄然流傳。
一種說法是,朱令家同樣具有“高干背景”。對此,朱明新提到一個表弟跟她開玩笑說,“大舅舅是高干的尾巴”:“我父親朱啟明曾經參加過一二·九運動,‘文革’前在北京市委工作,‘文革’后平反,在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當顧問,沒多久就離休,2001年去世。母親退休前是北京一所中學的校長。”
11年來,關于誰是兇手,各種說法,此起彼伏。
2006年1月13日晚間,記者與當年負責朱令案偵破的北京市公安局14處刑警大隊警察李樹森聯系,李樹森以“有些事情不好說、不能說”為由婉拒記者。
連日來,記者在朱令事件的采訪中聽到的最多的回答是“不知道”、“不清楚”,而隨著時間的流逝,一些當年重要的細節正被遺忘。
1996年2月,北京市公安局14處有關領導找朱令父母談話時表示,此案難度很大,仍在努力之中。
1997年2月,化學系教授薛方渝等兩位老師來方莊醫院看望朱令,薛方渝教授向朱令父母透露:將配合公安局做一次有效的偵破行動。此后朱令父母多次詢問,至今無回音。“但不知什么原因直到現在都沒有動作。”朱明新至今疑惑重重。
在朱明新的印象中,最后一次見到蘇薈是1996年初,她和宿舍另外兩個女孩——新疆的王琪和陜西的金亞一起到海軍總醫院去看望正在做高壓氧艙治療的朱令,那天,朱令笑的聲音格外響亮。
此后,斯人再未謀面,而提供線索的老公安王補業已辭世。
時至今日,朱明新數次奔走于公安局信訪部門與刑警大隊間,“蘇薈愿意站出來是件好事,我希望她能為破案提供線索。盡管希望很渺茫,情況不樂觀,但我是在做我應該做的事情,否則真的對不起孩子!”看著已經癡呆殘疾的女兒,朱明新只有這樣為自己打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