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北京專稿 吳玉蓉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有關負責人15日表示,《國務院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沒有對退休年齡進行調整。
這位負責人在國務院新聞辦15日舉行的發布會上說,從國際情況看,多數已建立養老保險制度國家的男女從業人員的退休年齡為63~65歲,同時考慮人口老齡化和人類
壽命延長等因素,有些國家已經或正在考慮進一步提高退休年齡。
我國的退休年齡比較低。《勞動保險條例》規定的退休年齡為: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干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而在制定這個政策時,全國人口平均壽命只有50歲左右。另外,國家在不同時期還陸續制定了一些關于職工提前退休的規定。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經濟和社會的發展,在退休年齡方面出現了一些矛盾和問題。一是退休年齡偏低與人口壽命延長的矛盾。目前我國人均壽命已經達到72歲左右,其中城鎮人均壽命已經超過75歲。二是女職工按不同身份執行兩種退休年齡,在企業早已打破干部、工人身份界限的情況下難以操作,實際工作中引發諸多糾紛。三是提前退休問題比較突出。據抽樣調查分析,目前我國企業職工退休時的平均年齡只有53歲。
考慮到我國人口壽命延長的實際情況和養老保險基金壓力,有關方面曾提出統一女職工退休年齡、延遲退休年齡、取消提前退休等意見。但我國是人口大國,勞動力多,設計退休年齡必須統籌考慮社會保險與就業。目前,企業改革和經濟結構調整仍在進行中,就業矛盾十分突出,考慮到改革退休年齡涉及每位職工的切身利益,大家的意見不夠一致等情況,目前改革的時機還不成熟。因此《決定》沒有對退休年齡進行調整。目前的主要任務是執行現行退休年齡,控制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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