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東方周刊》記者吳芳蘭、朱國棟/溫州、上海報道
防范青少年犯罪之盾
中國是青少年犯罪問題解決得比較好的國家之一
“一方面要重視,但也不要把這個問題看得太嚴重,未成年人的主流是好的。”11月22日,面對日漸嚴重的青少年犯罪問題,中國青
少年犯罪研究會副會長肖建國這樣告訴《瞭望東方周刊》。
事實上,中國政府歷來重視青少年工作,僅在20世紀的最后20年里,中共中央兩次就青少年問題發出文件。
另外一個不可忽略的事實是,青少年犯罪問題作為世界“三大社會公害”之一,在全世界都十分嚴重。一些對比研究成果認為,在同等經濟發展水平的國家中,中國是青少年犯罪問題解決得比較好的國家之一。
事實上,中國在青少年犯罪預防方面,開始積累了不少行之有效的經驗,而相關的科研成果也是層出不窮。
世界三大社會公害之一
青少年犯罪是世界各國共同面臨的一個突出社會問題,學者們把它與吸毒販毒、環境污染并稱為“三大社會公害”。
世界反“童子軍”聯盟發表的一份報告稱,目前在全球范圍內的武力沖突中,大約有30萬18歲以下的少年兒童作為政府或者某些派別組織的士兵參與其中。
而在巴西,少年死于街頭槍殺,在貧民區是司空見慣的事。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公布的調查結果,在1979年到2003年的24年時間里,巴西有20.57萬青少年死于槍殺,占青少年死亡人數的三分之一。
根據英國BBC2005年的一個報道,英國人類學家盧克·道得尼和巴西非政府組織聯合撰寫的一份報告顯示,在過去14年里,僅在里約熱內盧地區,就有將近4000名少年被槍殺。據估計,里約有五六千名攜帶槍支的少年,大多數槍殺是因為毒品大王們爭奪地盤而引起的。
除了巴西之外,日本中學生賣春問題、非洲和中東地區的少年雇傭軍問題等等,都是世界上較為典型的未成年人犯罪現象。
“從世界范圍看,青少年犯罪呈波浪式起伏、相對平穩、穩中有升的態勢,其中轉型國家青少年犯罪增長較快。” 肖建國這樣告訴《瞭望東方周刊》。
“其實和巴西、盧旺達等非洲、拉美國家相比,中國的青少年犯罪還是‘小兒科’,但這種增長趨勢一定要警惕。”曾在新加坡國立大學研究教育問題、現在南加利福尼亞大學攻讀博士學位的沈翠華這樣告訴《瞭望東方周刊》。
毋庸置疑的是,在防治青少年犯罪的司法體系上,世界上不少有益的經驗可供借鑒。肖建國告訴《瞭望東方周刊》,“早在1899年,美國伊利諾伊州就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專門的未成年人法律——《少年法庭法》。”
全社會預防
預防青少年特別是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工作體系,已在我國城鎮和部分鄉鎮建立。
“學校在防止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當中起著主導作用。只要有一個孩子不接受教育,社會將來就會多一個禍根。”上海社會科學院青少年研究所研究員楊雄告訴《瞭望東方周刊》。
“要建立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預防體系,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并不是一關了之。”楊雄還認為,“除了學校,家庭的教育深刻影響著子女人生觀、道德觀的形成。德國一項調查表明,家庭環境和諧、家長言行、品行及教育方法得當的家庭,子女犯罪率只有0.1%。并且要在社會建立綜合預防體系。據悉,目前全國所有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80%以上的地市及相當一部分縣區、街道成立了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體系基本建立。”
除了家庭、社區和學校之外,少管所常常被看成是防止少年犯罪的最后一道防線。
“對在少管所的孩子而言,要避免他們脫離社會,預防‘交叉感染’和回歸社會的再次犯罪。”上海市少年管教所所長洪勇強告訴《瞭望東方周刊》。
他表示,“如果不做好預防,犯罪少年回到社會,因為家庭、社會安置、歧視,以及本人能力等原因,曾經犯罪的青少年再犯罪的可以達到20%,甚至更高。”
洪勇強還認為,“對少年犯要多從心理上進行矯正。要讓他們在回歸社會時有一個健康的心態,使得他們對自身和社會有正確的理解。還要教會他們掌握一到兩門技能,經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允許,組織他們學習烹飪、計算機操作、面點、服裝、插花、調酒等社會有很大需求的技能,并取得勞動部門頒發的等級證書,回到社會后可以去應聘,他們有固定的收入來源,犯罪的幾率就小了很多。”
另外,社區矯正也被認為是減少少年犯罪的良方之一。
在1990年《聯合國預防少年犯罪準則》(即《利雅得準則》)中,達成了這樣的共識: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需要整個社會的共同努力,并提出“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政策的重點,應通過家庭、學校、社區、同齡人、職業培訓、工作環境以及各種自愿組織起來的個人和組織,幫助所有青少年成功地走向社會。
健全未成年人司法保護體系
中共中央和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自1979年黨中央轉發中宣部等八部門《關于提請全黨重視解決青少年違法犯罪問題的報告》時起,就確立了用綜合治理的手段解決青少年違法犯罪問題的基本方針。
1982年、1985年直至90年代以來,決策層先后就青少年教育和預防違法犯罪問題作出了一系列部署。全國人大常委會先后頒布了《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為保護青少年健康成長、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武器。
2005年9月,在北京一次少年司法研討會上,不少專家建議,治理未成年人犯罪應建立獨立的少年司法體系。
與會專家認為,青少年作為一個特殊的弱勢群體,尚不具備完全的行為能力,其走上犯罪道路除了自身主觀原因外,往往是受到社會不良因素的影響,與成年罪犯有著本質的不同。僅僅武斷地比照成人的量刑標準減刑或免刑,可能影響青少年未來的身心健康,同時會使他們產生對社會的憎恨,也不能完全杜絕其成年以后的繼續犯罪。因此要盡快建立獨立完善的少年司法制度,制定適合未成年人刑事審判的實體法和程序法。
肖建國對少年司法體系有深入研究,他告訴《瞭望東方周刊》:在一些條件較好的大城市可進行建立少年法院的試點;在中級法院要加強少年法庭建設;在基層法院要鞏固少年審判合議庭或少年法庭。同時要以少年審判機構的建設和少年審判工作的開展,帶動少年犯罪的偵查、檢察、辯護、法律援助、管教等一系列制度的發展和完善,最終健全我國未成年人司法保護體系。
上海預防青少年犯罪的有效模式
上海通過認真摸底調查,分類建檔立卡,做到底數清、情況明,進而有針對性地采取幫教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這一重點群體的違法犯罪。2002年,上海市對社區青少年狀況進行了全面普查,建立了社區閑散青少年管理系統,重點在社區層面對全市63000名閑散青少年實行“一人一卡”管理,以制度的形式規范特殊群體的信息采集和數據維護。
在此基礎上,依托社區青年中心等陣地,建立社區青少年管理責任制,通過結對幫教、心理咨詢、法律服務、技能培訓、就業扶持和經濟援助等形式,實現了社區、家庭和學校之間教育、管理和服務的有效對接,使這一群體的違法犯罪問題在社區層面逐步得到消減。以楊浦區的統計為例,2002年該區青少年違法犯罪率比2003年同期下降了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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