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城市群的發展初期是各國政府為了改善原有單一的中心大城市人口過于集中、交通擁擠、生態環境惡化、失業人口增加而將產業和人口向大城市周圍的地區擴散,采用城市群布局方式在地域上組成一個相互關聯、相互依賴的城市群體。這種城市群體隨經濟發展而逐步演化成巨大的城市化地帶,并以其獨有的聚
集優勢,對一定區域乃至一國的經濟發展起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盡管如此,但這種巨大的城市化地帶也導致國家經濟、人口和產業過分集中于某一地帶,相應地帶來了一系列弊端。突出地表現為:導致區域生態平衡破壞;加劇區域經濟發展失衡與區際差異擴大;城市基礎設施的連綿擴張吞食大量良田;企業外遷造成城市政府財稅銳減,中心城市漸趨衰退。 針對上述問題,自20世紀60年代末期以來,許多發達國家在國土規劃上開始重視城市群區域的良性持續發展,并相繼采取了一些應對之策,主要有: 一是控制大城市人口的過度膨脹。如法國為控制巴移地區人口的膨脹,在全國范圍內確定8個平衡性大城市來促進人口的合理流動和全國經濟的均衡發展。 二是重視落后地區的發展。如英國積極培植新的區域增長極以帶動落后地區的發展。 三是重視克服環境污染。如日本為了根除太平洋沿岸嚴重的環境污染,重新調整工業布局,將一些大型工業基地轉遷至東北、西北地區,以新干線和高速公路以及現代通訊網絡將其與大城市連接起來。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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