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小區業主委員會打算在小區內安裝便民公告欄,從去年開始,業委會就與物業協商,但一直未果。近日,業委會安裝公告欄時,遭到物業阻止。“安一個便民公告欄咋就這么難?”業主委員會副主任王女士說。 據王副主任介紹,小區共有800戶業主,業委會為了與800戶業主之間能夠廣泛交
流,去年9月,業委會打算安裝封閉式公告欄。去年年底,業委會多次與物業協商。但時至今日都沒得到物業明確答復,業委會的8名委員便自己墊付了6000元錢,購買了安裝封閉式公告欄的設備。 前幾天,業委會開始組織人在小區每座樓的大堂安裝!拔覀兇蛩惆惭b,物業安排的五六個保安就上前說不讓安裝! 【點評】 有關專業律師認為,物業是業主聘用來為業主服務的單位,所以物業沒有權力干預業主的決定,業主委員會作為維護業主權利的執行機構,如在聘用物業的合同中,沒有注明物業有權阻止業委會的安裝行為,業委會應該有權安裝公告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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