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親曾立自書遺囑,將20萬元存款由我繼承15萬元,他的前妻張女士繼承5萬元。前日我父親遇車禍身亡,得死亡賠償金20萬元。張女士提出賠償金也屬父親的遺產,應按以上遺囑繼承,請問合理嗎?讀者王某
律師解答:死亡賠償金不是賠償給死者的,而是賠償給死者近親屬的,它 不屬于遺產性質。因你父親的前妻不屬于他的近親屬,故張女士不能對賠償金主張權利。肖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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