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青島昌樂路文化街簡介
青島文化市場位于昌樂路,始建于1994年,是我市目前最大的綜合性文化市場。經過十余年的發展,昌樂路已成為我市目前唯一一條文化業態高度集聚的文化特色街。為進一步發展文化事業,繁榮文化市場,提高文化產業對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率,全面提升青島文化市場的
建設水平,市北區委、區政府研究決定以"文化建設年"為契機,按照"政府指導,市場運作"的模式,采取"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協調、統一管理"的原則,對昌樂路文化街進行整體改造,并把昌樂路文化街綜合改造建設工程列為2005年區政府要重點辦好的10件實事之一。昌樂路文化街改造建設以歐式風格為主,在保護好文化市場現有產業的基礎上增加休閑、娛樂功能,努力將昌樂路打造成為集文化娛樂、購物休閑為一體的文化特色一條街。
二、設計內容
青島昌樂路文化街標志物設計。
三、設計理念
1、標志物將設立在文化街顯著位置上,要緊貼文化特色,體現昌樂路文化街的文化輻射能力。
2、標志物表現形式不拘,但要體現青島文化歷史文脈。
3、標志物的設計應力求構思新穎、畫面簡潔、色彩明亮、富有時代感。
四、設計要求
1、每個設計單位(個人)設計方案(標識)不得少于3個。
2、設計方案(標識)要簡單、易懂,且準確體現青島昌樂路文化街理念。
3、每個設計方案(標識)文字用A4紙彩色打印10張,附方案(標識)文字說明(300字以內)。
4、設計方案(標識)不得有本單位和個人名稱或CI標識,同時須單獨提供加蓋單位公章或個人名稱的設計方案1套。
5、設計單位須提供含有設計全部內容軟盤一張。
6、設計方案(標識)須密封提交到青島市市北區政府辦公室綜合調研室。
7、設計方案(標識)主要用于昌樂路文化街顯著位置標識、名片及其宣傳品上。
五、設計費用
1、由市北區政府專門成立青島昌樂路文化街設計方案(標識)綜合評審委員會對設計方案(標識)進行評審。
2、由評審委員會確定1-3個設計方案(標識)入圍初選。并提出修改要求和修改意見。設計單位或個人修改后由評審委員會確定最終入選的設計方案(標識)。對最終入選的設計方案(標識)的設計單位或個人頒發獎金5000元,對入圍設計單位或個人頒發獎金2000元。
3、各設計單位或個人的獲獎勵金額的稅金和在參賽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自理。
4、無很好設計方案(標識)可空缺。
六、設計期限
設計方案征稿截止日期為2005年6月10日(含節假日)。
七、附則
1、評審辦法另行制定。
2、評審結果于2005年6月28日后公布。
3、獲獎設計方案(標識)及其知識產權歸青島市北區人民政府所有,設計方案(標識)評審后一律不予退回。
八、聯系單位
青島市市北區政府辦公室綜合調研室
地址:青島市市北區機關辦公大樓1501室
青島市延吉路80號
郵編:266033
電話:0532-5801060
電子郵箱:5801060@qingdaonews.com
青島市市北區人民政府
二○○五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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