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處企業環境違法行為,保障人民群眾的環境權益,是糾正損害群眾利益不正之風的一項重要措施。今年重點抓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發展循環經濟,推行清潔生產。一是依法加強引導和監督工作。重點開展工業“三廢”的綜合利用,最大限度減少“三廢”排放和污染末端治理;強制
淘汰落后生產工藝和設備,取締關閉能耗物耗高、污染嚴重的企業;組織在部分重點行業推行閉路循環和“零排放”;對于污染物排放超標等企業,依法強制實施清潔生產審核。二是穩步推進循環經濟試點。鼓勵和支持企業使用清潔能源和原材料,采用綠色工藝、技術和設備,注重從生產的源頭減少污染物的產生。在企業層面循環經濟試點工作的基礎上,積極推進循環經濟示范區和生態工業園區的試點,年內爭取10家以上企業通過清潔生產審核,10家企業通過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認證。三是做好發展循環經濟服務工作。充分利用現有的環境科研和服務機構及社會力量,開展循環經濟的信息、咨詢等技術服務工作。 二、加大執法力度,強化環境監管。一是嚴厲查處群眾反映強烈、影響惡劣的環境違法案件。將一些重點環境問題納入解決日程,對群眾反復投訴、長期得不到解決的環境問題,由政府掛牌督辦,公開查處,限期解決。二是強化環境影響評價和環保“三同時”制度管理,從源頭控制環境污染。認真貫徹落實《環境影響評價法》,以科學發展觀和循環經濟的理念指導建設項目審批工作,提高建設項目的環境準入門檻,堅決對污染環境的新建項目說“不”。抓好土地利用、海域開發、流域綜合整治、工業發展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提高綜合決策水平。三是以重點流域、區域為重點,加強環境污染防治。年內淘汰62臺燃煤鍋爐,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達到320天以上。加強“兩區”建設工作,指導完成青島危險廢物處置中心一期工程建設,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保持在97%以上,醫療廢物集中處理率達到85%。實施機動車排氣檢測“簡易工況法”,組織完成年度機動車排氣檢測工作,汽車尾氣達標率達到80%以上。加強放射源安全管理,收貯閑置廢放射源。
三、堅持查究并舉,加大追究力度。對違反環保法律、法規、在綜合決策中出現重大失誤,導致轄區相鄰區域環境受到嚴重污染或者造成破壞的;對環境違法行為查處不力,甚至包庇、縱容,使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的;對拒不糾正違反環保法律法規行為,使環保行政主管部門不能依法行使職權,并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有關領導干部的責任。對環保部門在環境監管和執法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濫用職權,造成不良影響的,要追究其當事人和主管領導的責任。對違反國家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有關規定的企業,拒不執行政府停業、關閉決定,繼續從事污染項目生產作業的企業,未按規定進行排放污染物申報登記、不按規定方式排放污染擅自拆除或者閑置污染治理設施、偷排污染物的企業,嚴肅追究企業法人的經濟責任和行政責任。
四、加強宣傳教育,發動群眾監督。一是采取多種形式,加強環保法律法規和環保工作的宣傳。二是實行嚴重違法排污企業曝光制度,對故意違法超標排污或私設暗管向公共水體超標排放污染物、屢糾屢犯、造成飲用水源地或者生態環境嚴重污染的排污單位,在新聞媒體上公開曝光。三是宣傳和落實好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制度,充分調動廣大人民群眾對違法排污企業監督的積極性,暢通《碧海藍天》網站投訴舉報信箱和12369環保熱線等社情民意反映渠道,依法及時解決群眾反映的各類環境問題。四是建立健全應對自然災害、污染事故、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預警體系,形成統一指揮、功能齊全、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環境應急機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性事件的能力,減少損失。 青島市環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