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我市城市建設的快速發展,房屋拆遷大幅度增加,因拆遷引發的群眾上訪數量居高不下,同時,建筑市場的不規范導致大量農民工工資被拖欠,損害了群眾利益,增加了社會不穩定因素。今年,重點抓好三個方面的工作: 一、進一步解決好拆遷和清欠遺留問題
積極做好上訪群眾的解釋工作,全面分析和處理歷史遺留上訪案件,按照尊重歷史、重視現實、實事求是、依法行政的原則,切實維護好上訪群眾的合法權益。對行政不作為,不認真解決群眾反映的問題,甚至侵害群眾利益的領導干部和工作人員,嚴肅追究其責任。對不講誠信、不履行協議、肆意欺騙農民工的企業和包工頭要堅決予以嚴懲。 二、進一步強化城鎮房屋拆遷管理 要嚴格拆遷管理,堅持“六個到位”,努力實現依法拆遷、有情拆遷的有機統一,切實維護好群眾的合法權益和切身利益。1、堅持思想認識到位。2、堅持政策宣傳到位。3、堅持拆遷規模控制到位。4、堅持拆遷行為規范到位。5、堅持依法監督到位。要繼續加強對房屋拆遷單位、拆遷評估單位及拆除單位的資質管理,嚴格市場準入和清出制度,完善拆遷單位和拆遷評估機構信用體系,建立信用檔案,促進拆遷單位自律。認真整頓拆遷市場,對個別采取野蠻手段實施拆遷的拆遷單位堅決予以取締。6、堅持制度完善到位。要進一步健全拆遷管理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嚴格查處拆遷中侵害群眾利益的問題和各種違法違紀行為。對不依法行政,不依法解決拆遷投訴的部門和人員要嚴肅處理。對違法違規,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健全拆遷公示、拆遷聽證、投訴信訪接待、以及群眾監督等制度,保證執行政策的嚴肅性、操作過程的規范性、群眾利益的保障性和依法拆遷的自覺性。 三、進一步抓好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 1、盡快償付拖欠的工程款。通過規劃審批、竣工驗收備案等手段,清理拖欠工程款。爭取對現有拖欠解決比例達到90%,其中政府投資項目拖欠工程款全部解決。2、加強對建筑業企業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逾期完不成清欠或發生新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企業,依法嚴肅處理,公開曝光。情節嚴重的,限制其投標資格,降低其資質,省外進魯施工企業清出我市市場。3、全面建立起總包單位負總責的機制,督促總包企業加強對分包企業、項目部支付農民工工資的管理和監督檢查。每個項目部都要按月列出農民工工資發放表,凡沒有提供上月工資發放表的,總包單位不得向其撥付下月的工資。凡是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或產生工資糾紛的,總包單位要及時進行核實,必要時可直接向農民工發放工資。4、進一步加大對拖欠農民工工資投訴舉報的督辦力度,投訴受理電話24小時暢通,對涉及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投訴舉報要快查嚴辦,及時化解矛盾,維護社會穩定。5、加大宣傳教育力度,提高農民工維護自身權益的能力。繼續采取向農民工發放《建筑工人手冊》,在建筑工地設立《建筑工人維權需知》牌,建立農民工“信息卡”,勞動合同、工資發放記錄等措施,加強宣傳教育,不斷提高農民工的維權能力。青島市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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