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范縣濮城鎮中原油田第二礦區街頭,工作人員正在將勞模的大照片裝到沿街的燈箱上。 IC/圖
在質疑與回應中,可以看到這樣一對有趣的事實:相當多的人
在用傳統的理念衡量這份勞模名單,而主辦者則對“勞模”的概念有了新的解釋。從某種意義上說,對于勞模標準整個社會還沒有形成共識,這是產生于計劃經濟下的“勞模”在市場經濟轉型中遭遇的新問題。
今年的全國勞模評選,可以說是最特殊的一次。
4月22日,新聞發布會上,2005年全國勞模籌備委員會辦公室常務副主任、人事部副部長尹蔚民總結出了三個主要特點:一是體現了面向基層、面向一線,面向經濟社會發展各條戰線和社會各個階層的原則,人員具有廣泛的代表性。二是體現了“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方針,人員具有較強的先進性。三是體現了人民群眾在評選工作中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確保評選的公正性。
更引人關注的是,這次全國勞模和先進工作者評選有三個“第一次”:私營企業主被納入評選范圍是第一次;進城務工人員被納入評選范圍也是第一次;全國勞模和先進工作者人選在全國范圍內進行公示也是第一次。
三大爭議
自全國勞模推薦人選的名單通過媒體公示以來,人們發現其中有許多超出傳統的勞模理念的名字。
比如,年收入上千萬美元、目前正在美國休斯頓火箭隊出任中鋒的姚明;打破歐美人在短跑領域的壟斷、獲得奧運會110米欄冠軍的劉翔。
爭議也從以上兩人開始———中國人民大學社會學教授周孝正代表了反對者的意見———“作為運動員,姚明和劉翔是當中的佼佼者,但如果評為勞模則有些牽強。勞模應該來自廣大勞動人民,既然是模范,就應該容易讓人學習。運動員不同于普通勞動者,他們的成功不僅僅和努力有關,還和先天的身體素質有關,這些不是常人隨便能學來的。”
另一批勞模推薦人選與傳統標準的反差更為鮮明:30多名私營企業主首次入選,其中包括曾被《福布斯》雜志評選為大陸首富的劉永好。“他們是勞動者嗎?他們明明是資本的擁有者。”很多人質疑道。
第三種爭議則認為入選者中官員和管理者過多,有人問道:“這是評選勞動模范,還是評選優秀領導干部?”
對于這些質疑聲,勞模評選的主辦者給予了回應。
關于體育明星,人事部副部長尹蔚民日前公開表態說:“近年來,姚明曾代表國家參加過兩屆奧運會、一屆世界籃球錦標賽、一屆亞運會和三屆亞洲籃球錦標賽,為祖國爭得了榮譽。他符合推薦評選的范圍,符合推薦評選的條件。”
值得注意的是,“勞模評選”是個概稱,里面分為“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兩種稱號,前者頒發給企業人員和農業勞動者,后者頒發給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在此次近3000名推薦人選中,有約800人是“先進工作者”。姚明和劉翔都是以“先進工作者”的身份列入公示名單的,從這個角度說,他們的工作確屬“先進”之列。事實上,體育明星被納入勞模范疇,開始于45年前。1960年,國家曾召開“全國群英會”,對2686名文化、教育、體育、新聞界杰出人士進行了表彰。而在1989年中國勞模評選納入正軌之后,國際象棋世界冠軍謝軍等人也曾被命名為“全國先進工作者”。
對私營企業主入選質疑之一是:“勞模由工會系統來評選,工會代表的是勞資雙方中職工的利益,對那些私營企業主,怎么可能由工會選出來呢?”
中華全國總工會副主席、書記處第一書記張俊九4月21日在2005年全國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推薦評選工作會議上說,受表彰的私營企業主主要從中央統戰部、發展改革委等五部門2004年在全國非公經濟人士中表彰的100名“優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其他省部級勞模中產生。黨的十六大指出,“要尊重和保護一切有益于人民和社會的勞動,不論是體力勞動還是腦力勞動,不論是簡單勞動還是復雜勞動,一切為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作出貢獻的勞動,都是光榮的,都應該得到承認和尊重”,“對為祖國富強貢獻力量的社會各階層人們都要團結,對他們的創業精神都要鼓勵,對他們中的優秀分子都要表彰”。
張俊九要求,在推薦評選過程中,尤其要確保企業一線工人和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規定的比例,同時企業負責人比例不超過推薦人選總數的10%。
事實上,勞模評選并不是工會系統“獨家包干”,而是由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等20余家部委協同成立“表彰籌備委員會”,由于勞模的主體為職工,該會的辦公室就設立在全總,負責日常工作。因此,評選的范圍是大大超過工會系統的。
而對于“官爭勞模”的現象,籌委會權威人士解釋說:人們感覺官員過多是因為他們被列在了名單的前面,人們印象強烈所致。這次評選的比例符合“企業職工不少于總數的45%,同時企業一線工人和專業技術人員不低于企業職工的55%。另外,廳局級(含)以上黨政干部無人參加評選,縣處級黨政干部也未超過黨政機關(含群眾團體)干部推薦人選的25%”。
事實上,本次勞模評選的主體還是面向基層的。具體的規定是:企業職工不少于推薦人選名額總數的45%,其中一線工人和專業技術人員不低于企業職工的55%,企業負責人不超過企業職工的22%,農民不低于推薦評選名額總數的20%,其中鄉鎮企業負責人不得超過農民的20%。司局級以上黨政干部不參加評選,對縣處級黨政干部從嚴掌握,不超過黨政機關干部推薦人數的25%。
關于勞模的社會共識
在質疑與回應中,可以看到這樣一對有趣的事實:相當多的人在用傳統的理念衡量這份勞模名單,而主辦者則對“勞模”的概念有了新的解釋。從某種意義上說,對于勞模標準整個社會還沒有形成共識,這是產生于計劃經濟下的“勞模”在市場經濟轉型中遭遇的新問題。
勞模的產生最初與是與勞動競賽和計劃生產聯系在一起,看重的是超額或提前完成“計劃指標”,加班加點、拼命苦干的“老黃牛”成為典型形象。由此“老黃牛”慢慢成了公眾對勞模的普遍認識。那個時候絕大多數勞模都為一線職工。
但是隨著市場轉型的進行,勞模的結構和標準也在發生變化。勞動法的實施,從法律的角度否定了無限度的加班加點。更為重要的是,企業的管理者和決策者在改革中的作用日益重要,因此1989年的勞模大會特別提出,“在發展企業生產,深化改革,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方面作出重大貢獻者”可列入全國勞模的推薦人選。在這種背景下,勞模中領導和管理者的人數大大增加。如1995年化工部和建設部系統評選出的勞模中,廠長、經理所占的比例都達到45%左右。中國勞動關系學院副教授游正林說,我們很容易發現:凡是經濟效益比較好,在當地或行業系統內影響比較大的企業的廠長、經理,大多數都獲得過省(部)級勞模、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甚至全國勞模的稱號。
隨著領導和管理者的增多,為了保證一線工人的比例,有關方面又規定了相應的管理者和一線工人的比例。
而私營企業主出現在勞模名單,應追溯到1997年濟南市市級勞模的表彰中。1999年,浙江省省級勞模也包括了多位民營企業家。
“我理解來自社會的各種質疑,因為目前的推薦人選與人們心中的‘老黃牛’型勞模有著很大差距。”全總一位助理巡視員說,“勞模評選標準也有著一個與時俱進的問題,今天的勞動和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的勞動有著一定區別。我們不能狹義理解勞動的概念,只要是通過自身勞動為社會創造價值就能納入表彰范圍。勞模應該覆蓋到所有的社會精英。”
誰被調整出勞模表彰大會?
本次勞模評選的另一個關注點是:4月22日,人事部副部長尹蔚民透露,在勞模人選公示期間,籌委會辦公室共收到舉報來信342件,涉及到33個工作單位的175人。
查證是一個嚴格而迅速的過程———辦公室要求推薦單位和地區逐一進行審核,寫出書面報告,經推薦地的省級黨委或政府領導簽字后回報。籌委會辦公室再次審查,提出是否同意作為推薦人選的建議,最后由籌委會審定。最終,20多人失去了進入人民大會堂的資格。而在2000年勞模評選活動中,因為公示作出調整的只有4人。
對約6%的候選人被投訴的現象,籌委會辦公室方面也表示出乎意料。
籌委會辦公室宣傳組董處長介紹,目前因為舉報而作出調整的有幾種類型:有村支書先進事跡缺乏真實性;某些國企負責人身份與上報內容不符,按規定企業的正職領導都算企業負責人,而副職不算,他們就鉆了這空子,總經理以副董事長名義申報,以回避企業負責人在勞模比例中不能過高的要求;個別人所在的部門在“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熱點問題上,不符合評選標準。
“公示的工作是非常必要的,”中國人民大學毛壽龍教授說,“而在認真核查后,對發現問題的候選人以及他們的癥結也應公布于眾,這才能體現勞模評選的公開和透明。”
勞模的待遇變遷
翻開《中國職工勞模大辭典》可以看到:新中國第一批勞動模范中,有不少人在獲榮譽后得到了深造機會。諸如名列第一人的北京市勞模李兆珍,本是天津被服廠縫紉工,但在1958年進入天津大學,畢業后又進入清華大學核能技術研究所。
“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產生的勞模,所享受的獎金是很少的,但可以擁有一定的勞動保險和學習深造的機會。”中國勞動關系學院副教授游正林說,“而在‘文革’結束之后,國家發現不少勞模生活困難,就陸續出臺了有關勞模的物質獎勵、待遇措施。”
1978年,國務院頒發規定:獲得全國勞動模范、勞動英雄稱號者,其退休費可高出一般標準的10%—15%;1982年,全總下通知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工會每年可組織全國及省級勞模進行短期休養;1983年,省級勞模升學深造的規定出臺;同年7月,如何保障他們的身體健康及改善住房條件也被寫入文件。1989年全國勞模大會之后,國務院決定為該年獲得全國勞模稱號的職工每人晉升兩級工資。
2000年之后,勞模的待遇和管理進一步走向規范。目前,北京、黑龍江、江蘇等10多個省(區、市)制定了“勞模管理工作辦法或暫行規定”。其中主要包括:頒發一次性獎金,約1000—10000元;優先解決住房;享受醫療保險、優先住院,每年或每兩年進行一次體檢;優先解決夫妻兩地分居;優先解決本人及家屬的“農轉非”問題。另外,每逢年節時發放數百元榮譽津貼,也是他們享受的待遇之一。國家人事部副部長尹蔚民透露:2005年全國勞模的一次性獎勵,要高于上一屆。而據北京市總工會有關人士稱:該市正在醞釀:從今年起,對每名全國勞動模范一次性獎勵由5000元增至1萬元。
“但勞模評選的一條基本原則是:是以精神鼓勵為主,物質獎勵為輔。”表彰大會籌委會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說。
勞模評選歷程
勞模評選可回溯至20世紀50年代初。“當時選勞模是出于大生產建設的需要,所以評定標準也是圍繞各種勞動競賽制定的。加班加點、努力工作是主要標準。”中國勞動關系學院副教授游正林說,“這種標準從1950年中國首次評選勞模持續到1960年,一共四屆。”
有統計表明:在首屆464名勞模中,農民為158名,占總數的34%;工人113名,占24.3%。管理人員僅為7.1%。而1956年的評選結果于1950年的比例基本趨同。
1959年,北京又召開了全國工業、交通運輸、基本建設、財貿方面社會主義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代表大會———這是新中國成立后第三次全國勞模會議———又稱“群英會”。其中包括提出“寧可少活20年,也要拿下大慶油田”的“鐵人”王進喜。
而1960年1月在北京舉行的“全國文教群英會”成為“全國群英會”的繼續。“代表們來自全國教育、文化、衛生、體育、新聞方面,”游正林說,“這說明與之前相比,勞模的評選范圍進一步擴大,不僅僅包括生產和經濟戰線。”
而至1979年,中央政府第一次對“勞模”和“先進”進行了理論概括——他們必須是先進生產力的優秀代表,能體現社會發展的方向。判斷一個職工是不是模范,要看其在推動生產力方面是不是起了顯著的作用,對社會主義事業是不是作出了較大貢獻。而具體的指標同樣有九項,第一項就是“對超額完成全國先進定額和計劃指標有重大貢獻者”。
隨著鄧小平同志“科技是生產力”、“知識分子是工人階級的一部分”等論斷的提出,部分科技人員也進入了勞模行列,比如,研制出中國第一臺光學傳遞函數測試裝置的蔣筑英;被譽為“中國式保爾”的航天專家羅健夫等。
1989年的全國第八次勞模會議前,這一共和國勞動者最高榮譽的評選標準隨之規范化。國務院于當年4月頒布的《關于召開全國勞模和先進工作者表彰大會的通知》稱:“熱愛祖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改革開放方針并具有以下條件者,可入選勞模:(1)在企業發展生產,深化改革,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方面做出重大貢獻的;(2)在發展農業生產和農村經濟方面做出重大貢獻的;(3)在科研、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等事業中做出重大貢獻的……(9)在其他方面做出重大貢獻的。”這個評選標準基本延續到今天。
而評選標準的第一條,很容易地把廠長、經理等企業負責人推上光榮榜。也正因為如此,1989年全國勞模大會籌委會硬性規定:在各地評選的人員比例中,一線工人不得少于32%。盡管如此1989年的評選結果仍有23.4%的行政企事單位的管理者,其中廠長經理為344名。而一線工人占約30%。
1995年全國勞模大會的評選結果為:2873名全國勞模和先進工作者中,企業負責人409名,事業單位領導57名,機關處級干部69名,科級干部59名,另有鄉鎮企業領導169名。一線工人的比例仍為30%,861名。
本報見習記者 許峰 本報駐京記者 吳晨光 實習生 周瑜 董書華
責任編輯 原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