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名5路公交車駕駛員昨稱:以為是乘客間普通爭執,記者調查得知:市人大正審議相關問責條例
無助的小
張
“我在公交車上遭到一群小偷圍攻,駕駛員聽到呼救后竟然裝作沒聽見,讓這些小偷全部都跑掉了。”昨天上午,萊西來青打工的小張撥打早報新聞熱線2888000。
小張稱,他坐公交車時發現有人掏自己的口袋。小張立刻喝止對方,反而被小偷及其同伙圍攻。盡管小張向司機求助,但是公交車到站時,車門還是打開了……
“我真不知道以后乘坐公交車還有什么安全感!”小張無助地說。
遇賊制止小偷遭圍毆
從萊西來青打工的小張告訴記者,昨天上午9時40分,他和朋友乘上一輛5路公交車,準備去棧橋游玩。這時,車上已經有許多乘客了。緊跟小張等人又上來5名三四十歲的男子。其中一名留著平頭的男子用力擠到小張和他的朋友之間。
趁小張沒注意,“小平頭”將手伸進了他左邊的上衣口袋。小張的朋友發現后大喝一聲:“你干什么!”沒想到,這一聲不但沒嚇跑“小平頭”,反而把“小平頭”惹惱了。“小平頭”伸手掐住小張朋友的脖子,反問:“你干什么!”“小平頭”的四名同伙也圍了上來,一起對小張拳打腳踢。當小張拿出手機要報警時,這四人又動手搶奪手機。小張只好把手機塞回兜里,一只手緊緊抓住手機,一只手護住面部。
賊溜司機到站開車門
“無奈之下,我只好向駕駛員求助。”小張說,當時他就站在駕駛員身后,他伸手抓住駕駛員的右臂大喊:“司機師傅報警!打110報警!”小張連續喊了兩次,駕駛員竟然連頭都不回。公交車到長春路站時,駕駛員還是把車門打開了,“小平頭”一伙人下車逃跑了。“我這時心都涼了!”小張帶著哭腔說,朋友攙扶著他在華陽路車站下了車,然后到華陽路派出所報案。
昨天下午4時許,記者撥通了華陽路派出所的電話,民警稱,確有此事,并已立案調查。
辯解我以為是普通爭執
昨天,記者經多方聯系,終于找到了小張所乘坐的5路車的駕駛員。他說,當時他確實聽到有人喊:“司機打110報警!”也聽到車上有人發生爭執。可他當時以為是乘客之間的普通爭執,就沒有回頭管。他說:“這樣乘客間的爭執以前也發生過,所以我就沒去管。”
記者詢問:“是否有人拉你胳膊求助?”他對此堅決否認,他稱,自己已經開了30多年公交車,以前也遇到過小偷,每次他都能配合警方捉住小偷。
昨天下午5時許,當事公交司機的女兒給記者打來電話:“我父親是個好人,絕對不可能見死不救,我相信他的為人,我可以保證,一定是你們弄錯了!”她激動地說:“我父親以前在單位里經常幫助別人,他的同事都說他好。我相信我父親是無辜的,不會做出這種事來的,肯定是受害人想得到更多賠償,夸大其辭。”她表示她要找到當時車上的乘客,為她父親作證。
□新聞縱深
問責條例正在審議
“客運車輛在營運過程中,發生盜竊、傷害等侵害乘客人身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活動時,駕乘人員應及時報警或將車輛就近駛往公安機關進行處理,否則要承擔一定的責任。”前天,青島市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21次會議第一次審議的《青島市城市公共汽車客運管理條例(草案)》中對駕駛員放走小偷的責任問題做出明確規定。條例規定,車上發現小偷,駕駛人員應及時報警或將車輛開往就近的公安機關,否則要承擔責任。
新規定是否適用于小張呢?記者采訪了市中院法官,他們稱,由于這個條例還沒有通過,所以還不能施用。
公司內部早有規定
昨晚記者采訪了公交集團公司值班員劉先生,劉先生說,他們以前就有內部規定:車上發現小偷后,駕駛員應關閉車門,開到派出所附近或等待民警趕到。劉先生說:“公交公司以前曾經出現過這樣的駕駛員,他們都受到了嚴厲的處罰。如果這件事得到確認,公司將對這名5路車駕駛員作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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