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報訊
(記者張翼)據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關負責人透露,自4月1日起,政策性貼息將執行新的貼息政策。
新政策表明,對以后有可能出現的商業銀行高于基準利率的情況,管理中心最高只能按商業貸款的基準利率進行貼息。
此次貼息政策調整的主要內容是,在中心根據申請人可以申請的貼息額度
的前提下,如果當前商業貸款執行的利率低于商業貸款基準利率(現商業貸款五年期以上執行6.12%的基準利率),那么,購房人將按照商業貸款執行利率與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計算出的實際進行貼息;如果以后商業銀行將商業貸款利率調整為高于或等于基準利率,中心將按照商業貸款基準利率與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計算出的利率差進行貼息。
就目前而言,銀行所執行的貸款利率為5.51%,原貼息方式不變;如果銀行將個人購房貸款利率提高至6.12%或以上,那么管理中心最高只按6.12%貼息。
新政策中同時指出,對于4月1日之前發放貸款的貼息申請人,仍按照原規定執行。此外,4月1日之后,職工辦理貼息手續時將采用新版協議。
住房公積金繳存額
上限提至1417元
信報訊 (記者張翼)昨天,管理中心下發了《北京2005年住房公積金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有關問題的通知》。
通知中指出,2005年住房公積金繳存額上限提高至1417元,相比2004年提高了215元。此外,通知中還要求,今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將仍然為8%,有條件的單位(北京市為“有條件的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可以為10%。
名詞解釋
貼息:就是購房人在管理中心指定銀行辦理購房貸款時,貸款總額中,經管理中心核準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部分,將享受公積金的低利率(管理中心予以補貼),而其他部分仍需按銀行的普通商業貸款利率。目前,申請人貼息額度最高可達52萬元。
編輯 張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