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銀行同業公會昨日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個人住房貸款管理的指引》,目的是為了嚴格防范個人住房貸款風險,促進上海房地產市場和房地產金融的持續健康發展。
上海市各商業銀行充分認識到近年來個人住房貸款業務在快速發展的同時所蘊含的潛在風險,將嚴格執行央行和銀監會的
各項政策規定,并按照本市房地產“以居住為主,以市民消費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為主”的調控原則和上海房地產市場的實際情況,采取統一的步驟,執行統一的操作標準,加強個人住房貸款管理,有效防范房地產信貸風險。
據了解,該指引由上海市銀行同業公會16家中資商業銀行會員共同簽署并遵守。各商業銀行保證將個人住房貸款有關信息及時、準確、完整地錄入本市個人信用聯合征信系統。
■對貸款購買的第一套自住普通商品房和配套商品房等經濟適用房的,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的成數和利率按照央行《關于調整商業銀行住房信貸政策和超額準備金存款利率的通知》規定執行。
■對同一借款人申請第二套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的,提高第二套貸款購房的首付款比例。對同一借款人申請第三套及以上貸款的,應予以嚴格控制,大幅度提高首付款比例,并實行貸款利率上浮。
■對于通過貸款購買房屋,在房地產權證上記載的時間或房屋交接書上記載的時間起一年內轉讓的,商業銀行不再提供個人住房貸款的轉按揭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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