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籍政協委員建議約束教師行為的隨意性,杜絕“利用學生向家長施壓”
羊城晚報消息 時下,家長為學校“做貢獻”司空見慣,從復印試卷、沖洗照片,到郊游派車、節日聚餐……五花八門。全國政協委員、暨南大學文學院院長陳偉明直斥:這類行為就是“軟收費”!今早,陳偉明帶著一份措辭銳
利的提案《健全制度、加強監督、規范中小學教育行為》,踏上了飛往北京的飛機。
問題:教育“軟收費”高達萬元?
“目前某些教育工作者利用家長望子成龍和學生要求進步的心態,做出種種傷害學生心身的行為。”陳偉明在提案中指出了一系列不文明、不道德的教育行為,其中最普遍的現象是“軟收費”,“美其名曰‘為班級做貢獻’”。
提案指出,在全國實行“一費制”后,學校的收費渠道大受限制,某些學校為了節支開源,就打起了家長的主意。最普遍的做法是變相向家長索取財物。有調查發現:為學校做過“貢獻”的家長不在少數,幫助復印試卷、洗印照片、出車、給班級買裝飾品和日常用品等。牽涉的金額小到一塊幾毛的香皂,大到上萬元的活動經費。其實,70%以上的家長對“做貢獻”表示反感,但是為了孩子得到重視,他們不得不這么做。家長為班級做貢獻,教師回報給孩子的是小紅花。某小學班級活動中,家長出一次車,孩子可得五朵小紅花,而學生考試成績好,只會獲得一朵小紅花!
陳偉明指出,目前,公務員有公務員的管理辦法,律師有律師執業規范,中小學教師也有《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但這畢竟沒有什么剛性約束力。
提案建議,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完善教師的管理制度,加強管理。制定教學行為標準,引導教師規范從教,依法從教。通過教學行為標準,約束教師在教學活動中行為的隨意性。
調查:學校竟設“家長貢獻獎”
“為班級做貢獻?!”記者在東山區一小學門口就此進行采訪,家長們不約而同地首先報以一笑,有的會心,有的無奈。
記者在東山兩家小學和天河一家中學隨機調查發現,接受采訪的家長中90%“為班級做過貢獻”。其中,最小的貢獻是給班級買過洗手液,價值5元,最大的貢獻是在教師節安排全班聚餐,價值6000元。
這個學期的開學之初,市民劉先生(孩子讀三年級)與其他四位家長,每人30元,湊錢給班上買了一臺飲水機。葉女士任職旅行社,孩子讀初三,“這些年,班里出去玩用車,都是我們家包了。”
另據媒體透露,福建泉州一所幼兒園,曾給家長們發出“倡議信”,準備增設一個多媒體電化活動室,作為送給孩子們的“六一”禮物,希望家長們“做貢獻”。保定一家中學承辦學術會議時,要求家長們貢獻小轎車,還要桑塔納以上級別的。
市民李女士曾在“貢獻”問題上吃過虧。“孩子讀一年級的時候,班上已發展兩批少先隊員了,還沒輪到他。一問,人家家長都給班級做過貢獻,就我們傻乎乎的。后來,班上要測驗,我主動要求幫忙復印試卷。結果,孩子很快就入隊了。”
據說,時下有的學校還設立“家長特殊貢獻獎”,張榜公布。
家長:“自愿貢獻”怎成“變相收費”
對于“為學校作貢獻”,一些家長挺贊成,認為可以培養孩子熱愛集體的品質。“我的孩子性格比較內向,我特意帶著她去市場買了拖把、掃帚,送到班級。老師在班上表揚了她,孩子回來高興極了。”市民左女士說。
更多的家長表示憂慮,比貢獻,一方面助長孩子攀比之風;另一方面也會傷害孩子的自尊心。市民蔣先生說:“孩子回到家告訴我們,某某的爸爸給班上買了鐘表,某某的媽媽也買了什么,羨慕得不得了。我們的力量達不到,讓孩子很失落。”
“貢獻”的背后是經濟付出,一些家長也不堪重負。羅女士夫婦只有一人工作,家里經濟挺困難。可是,“老師一說做貢獻,孩子就搶著舉手!”
超過六成家長認為,所謂“貢獻”就是變相收費。“學校鼓勵學生做貢獻,實際是在利用學生向家長施壓。”
做律師的高先生認為,捐助應該遵循自愿原則,這是生活常識。這種“做貢獻”貌似自愿,實際上是變相轉嫁。
教師:不應以“家長貢獻”評價學生
海珠區某中學的鐘老師說,現在的家長都挺積極的,這是對學校的自愿幫助,無可厚非。另一位從事教育工作二十多年的小學校長認為,鼓勵家長為班級做貢獻,可以培養孩子的責任心,是一種很好的教育方式。東山區某小學宋老師則認為,家長出于自愿幫助學校做些力所能及的事,無可厚非。但現在存在的問題是,一些學校鼓勵的“做貢獻”已經變了味。小學是孩子道德認識發展時期,學校不應該以家長的貢獻作為評價學生的尺碼。(羊城晚報特派記者
周敏 張演欽 李宜航 蔣錚 余穎)
特約編輯:張慶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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