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11月14日的《華商報》報道,沈陽市皇姑區松花江街上一家餃子館開業,門口掛著40多幅各方表示祝賀的大型條幅。祝賀條幅從各個名牌企業到市政單位一應俱全。其中“某某市公安局”和“某某市財政局”祝賀的條幅顯得格外醒目。
不消說,贈送條幅算是一種禮尚往來式的情感交流,拿土話說就是“隨份子”,
通過一送一接,使雙方的情誼得以延續。如果這種情況出現在私人之間,包括企業之間,當然無可厚非,但發生在上述部門身上筆者認為就不妥了。
首先公安部門是維護社會正義、打擊違法犯罪的執法機關,財政局則是掌管地方財權的要害部門,兩者都屬行使公共權力的公共服務部門。這種部門為其他的社會單位或個人贈送條幅,難免會產生誤導信息:他們之間是不是有什么“交易”?厚此就意味著薄彼,為什么偏偏給這家餐館送,而不給別的餐館送呢?其實,就算這些部門跟餐館之間確實有正常的工作業務往來,但從避嫌的角度來說,這些部門也不應該“隨”這個“份子”。再說了,既然是送條幅就要花錢,不管花多少,總得由財政出吧———花著納稅人的錢“隨”禮,又該以什么名義做賬呢?
之所以出現這樣的事情,固然跟當前的整個社會風氣有很大的關系,但更主要的是在新形勢下,一些地方的少數政府部門和執法機關,對于自身所承擔的公共職能和責任尚缺乏清醒的認識,有時往往還分不清什么該是私人領域,什么該是公共領域。
因此,從我們對依法治國建設法治社會的熱切期待來看,政府部門“隨份子”的做法當止。喬玉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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