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在島城的一些消費者中正流行一種新的消費方式———“合伙消費”,就是幾個人聯合起來購物、吃飯、租房、買房、裝修、坐出租車等,這樣可以省下不少錢。 在一家房產中介公司里,記者看到大量尋求合租的信息單。一位單身的女士告訴記者,她很想租一處條件較好
的套房,但是自己一個人承擔不起較高的租金,如果與人合租就會輕松許多。記者注意到,不少租房人士也都是結伴而來,兩三個人想找一套房子合租。 家住高科園某小區的王女士和另外四位鄰居,孩子都在大學路附近的一所小學讀書,但她們因為工作忙每天根本來不及接送孩子上學放學,于是幾個家長商量一下讓五個孩子每天合打一部出租車上學和回家,算下來和坐公交車的花費差不多。
除了租房、打的,旅游、購物等也是較早被消費者采用的“合伙消費”方式,隨著社會消費的不斷升級,合伙消費無論在內容和形式上都有了更進一步的發展,買車、買房、家居裝修等這樣的“大買賣”也開始被合伙消費者“盯”上了。陳先生在一家外資公司工作,最近公司發給他一筆買車補貼,他聯合了幾個也想買車的“哥們兒”,一起到某車行買車,結果每個人都節省了一千多元。另外,合伙雇保姆、合伙請家教、合伙買彩票等消費方式也越來越多。
除了傳統的與朋友一起“合伙消費”的方式,現在還出現了網上“合伙消費”。記者認識的一位白領小姐就經常在網上發帖子,邀請網友和她一起到商場“合伙購物”,或者一起結伴“合伙旅游”,每次都能如愿省錢。
針對這種新的消費形式,業內人士稱,“合伙消費”的雛形最早誕生于打工者中,而后逐漸被越來越多的消費者所接受!昂匣锵M”遠不是“ A A制”的簡單翻版或擴展,而是一種全新而積極的消費理念。對于消費者來說,合伙消費一般比較便宜,在享受同等待遇的同時,還可以少花錢,另外一點,有利于維權,當發生消費糾紛時,如果被侵權的不是個體而是群體,更能引起商家和管理部門的重視。
一家裝修公司的老板認為,“合伙消費”在為消費者自己節省開支的同時,也為商家帶來了更多的客源和知名度,因此也受到商家的歡迎。
不過,有專家提醒說,合伙消費是一種新的消費形式,需要消費者與商家的共同努力。不同的個體要聯合起來面對一個消費項目,首先需要合伙者彼此之間的誠信與理解。另外,合伙消費牽涉到不同的消費個體,如果消費額比較大,消費金額也比較高,最好能事先簽訂一份合同,約定彼此的權利與義務。(本報記者李曉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