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會海一直使政府部門備受指責,精簡會議也一再被人們提起,但有時候人們不免起疑:開會到底算不算干工作?
年前,甘肅省金昌市某部門的人事教育科做了一次“基層部門一年能干幾天活”的統(tǒng)計,結(jié)果為:一年365天,有效工作時間只有121天,平均一周用于工作的只有2.32天(2月15日《甘
肅日報》)。人事教育科列了一個清單,除了有效工作時間之外,其他時間包括:節(jié)假日、雙休日、應付和參加各種考核、舉辦和參加各種培訓、開會、考核干部、基層調(diào)研等9項內(nèi)容。其中,開會又最具代表性。一年之中,該科室參加省上會議、本部門會議和下級會議的時間達到60天。
顯然,這個統(tǒng)計并沒有把開會、考核等時間列為“有效工作時間”。“有效”對應的是“無效”。不管這種劃分有沒有道理,至少說明一點:人們對會議的厭惡已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
對于會議組織者,這是一種尷尬;對于會議參加者,也是尷尬的一種。之所以如此,還在于現(xiàn)實中會議的諸多表現(xiàn)形式:
比如,許多部門會議都邀請領(lǐng)導參加,不僅要請主管領(lǐng)導參加,還要特別邀請當?shù)攸h政部門的一二把手參加,只有這樣才能顯示出會議的重要性。因此,領(lǐng)導的日程總是給這個會那個會排得滿滿當當,似乎領(lǐng)導的主要工作就是開會的。這是其一。
其二,一年之中,許多黨政部門,包括企業(yè)都會接到上級的許多會議、培訓之類的通知,注明不僅要參加,還要一把手參加,同時還得交一定的費用。似乎一些部門和企業(yè)就是為了開會、培訓而設立的。
其三,一些問題總是要拿到會議上研究研究,一次不行來兩次,兩次不行來三次,久拖不決,似乎這些問題是專門為開會研究才出現(xiàn)的。
縱觀這些現(xiàn)象,給人的感覺是:一,開會是一種待遇;二,開會是一種權(quán)力的展示;三,開會有時候是逃避問題的途徑。
應當說,無論對黨政部門還是企業(yè),開會都是一種工作手段,是為了解決問題。解決問題要考慮兩個因素———
一個是效率。開會如同生產(chǎn),需要組合各種生產(chǎn)要素,這些要素的使用要講究效率最大化。效率提高了,就不存在會議“濫”的問題,沒有效率的會就可以不開。
另一個是效益。開會是要付出行政成本的,少開會議可以節(jié)約經(jīng)費,是直接經(jīng)濟效益,開會解決問題則會產(chǎn)生間接的社會效益,沒有效益的會就沒必要開。
但在解決問題之前,如何決定會議要不要開?按照金昌市這個部門的說法是:希望以后省上和有關(guān)部門少一些無謂的考核,少開些不必要的會議,讓基層多干些實事。我的理解是,這句話給出了判斷會議有沒有必要舉行的標準———開會是不是在干“實事”?
符合“干實事”這個標準,解決會議的效率和效益問題就有了前提;不符合這樣的標準,開會就不能算是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