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面對建筑領域工程款拖欠這一“頑疾”,青島在突擊整治的同時,更在謀求建立法治、高效的防止拖欠聯動機制和長效機制。日前,市政府辦公廳下發《關于貫徹國辦發(2003)94號文件切實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的通知》,明確提出,從今年開始,力爭用3年時間基本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以及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
《通知》針對房地產開發項目拖欠、政府投資項目拖欠以及其它項目拖欠的問題,要求有關部門通力協作,嚴把施工關、過程關、驗收關,凡被舉報有拖欠行為的,將不予核發施工許可證、房屋預(銷)售證書,不予竣工備案,各貸款銀行還將依法減少授信額度或者停止授信,并給予相應的嚴厲處罰。
針對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通知》要求,各建筑企業要依法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已獲得工程款必須優先用于發放農民工工資。對于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建筑企業,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將實行一票否決制。
同時,《通知》還要求,市有關部門要加強市場監管,進一步規范建筑市場秩序。要有效控制建筑企業數量,遏制建筑市場的惡性競爭;嚴格審批房地產開發企業,避免自有資金不足的企業進入市場。(本報記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