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鐵新規:列車有權拒絕“買短乘長”旅客繼續乘車
9月1日,2024版《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鐵路旅客運輸規程》(下稱“2024版《國鐵集團客規》”)正式公布,共有5章114條,對2023版《國鐵集團客規》進行了24處修訂,主要體現六大變化,本規程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修訂車票改簽規則
將2023版《國鐵集團客規》規定的:“火車票在開車前48小時以上,可以改簽預售期內任意車次,開車前不足48小時以及開車后,僅可改簽乘車日24時之前列車”,改為2024版《國鐵集團客規》規定:“旅客在開車前和開車后當日均可改簽預售期內車票”,進一步放寬了限制,擴大了車票改簽辦理范圍。原改簽范圍內“開車前48小時以上的”“開車前不足48小時以及開車后,改簽乘車日期之前(含當日)車票”仍不收取改簽費,新增改簽乘車日期之后車票的,根據辦理時間梯次核收改簽費,即開車前24小時以上、不足48小時辦理的,核收5%改簽費;開車前不足24小時辦理的,核收15%改簽費;開車后辦理的,核收40%改簽費。此項措施已于2024年1月15日起實施。
修訂報銷憑證條款
2023版《國鐵集團客規》對購票、退票報銷憑證做出了規定,購票報銷憑證可通過車站售票窗口、自動售票機開具,退票費報銷憑證可通過車站售票窗口開具。2024版《國鐵集團客規》規范了“報銷憑證”定義,統一了憑證式樣,增加了改簽服務報銷憑證相關內容,明確了旅客在購票、改簽、退票后均可通過車站售票窗口、自動售票機獲取報銷憑證,報銷憑證僅可開具一次、不能重復開具。
增加實名制購票有效身份證件類型
2024版《國鐵集團客規》將軍士證和警士證納入實名制購票有效身份證件類型,此項措施已于2023年6月25日實施。適用于自動售票機購票的有效身份證件增加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此項措施已于2020年起陸續實施。
修訂學生優惠票核驗和購票條款
在2023版《國鐵集團客規》“學生應到車站指定售票窗口或自動售票機辦理學生優惠資質手續”基礎上,2024版《國鐵集團客規》增加了學生優惠資質線上核驗途徑,仍保留線下核驗渠道,此項措施已于2023年2月6日起實施。將學生優惠票發售區間規則由“近徑路”修訂為“相對近徑路或合理徑路”,學生旅客安排行程更加靈活方便。
修訂聯程車票使用規則
2024版《國鐵集團客規》進一步完善了聯程車票概念,以聯程車票的方式為旅客一次出行的出發地與目的地間提供更多購票選項,考慮到按照列車運行規律,聯程車票可在24小時內完成接續換乘,將接續時間明確為不超過24小時。
修訂越站乘車條款
在2023版《國鐵集團客規》規定的“在列車具備運輸能力時,如旅客到站后需要繼續旅行,列車工作人員可為其辦理補票”基礎上,2024版《國鐵集團客規》新增了如下規定:“無運輸能力時,列車有權拒絕旅客補票和繼續乘車”,主要考慮是防止列車嚴重超員引發各類風險,有效保障列車運行安全秩序和旅客乘車體驗。
澎湃新聞記者注意到,2024版《國鐵集團客規》還在《拒絕運送和運輸合同的終止》一節中明確,對告知列車無運輸能力后,無票繼續越站乘車的旅客:站、車均可拒絕其進站、上車或責令其下車;對責令其下車的,其未使用至到站的票款不予退還,運輸合同即行終止。
近年來,“買短乘長”或“買短補長”屢屢成為出行高峰時期的討論焦點,這通常指旅客購買短途車票上車,到達票面標注的到站后不下車而繼續乘坐該列車的行為。
例如,據鐵路部門通報,今年2月16日,由長沙南開往廣州南的G6109次列車,從長沙南站開出后,由于部分旅客未按照車票票面的到站下車,導致列車在株洲西站、郴州西站正常購票的旅客上車后,個別車廂出現列車超員報警的現象。
媒體評論文章指出,對那些惡意“買短乘長”,甚至試圖鉆空子的現象,應當明確說不。也要看到,有相當一部分“買短乘長”的旅客是實在搶不到票才出此下策。
有鐵路工作人員此前介紹,平時鐵路運能充裕,可以為旅客辦理“買短乘長”補票。但買短乘長又往往集中出現在運能緊張的客流高峰時期,這時,工作人員會根據客流情況,決定是否辦理越站補票手續。如果列車旅客過多影響到運行,就不會辦理補票,“買短乘長”的旅客可能會被勸導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