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完善醫療廢物處置收費政策 收集點收費4.5元/公斤
青島新聞網8月22日訊(記者 劉倩倩)近日,市發展改革委、市衛生健康委、市生態環境局聯合下發《關于完善我市醫療廢物處置收費政策的通知》,進一步修訂我市醫療廢物處置收費政策。據了解,醫療廢物處置收費作為經營服務性收費,屬政府定價項目,此次收費政策修訂內容主要集中在以下三方面。
實行以重量計費為主的收費制度
有床位的醫療機構及相關單位自主選擇按住院病人實際占用床日數或按醫療廢物的重量支付醫療廢物處置費。無床位的醫療機構及相關單位,月平均產生醫療廢物100公斤以下的,按定額支付醫療廢物處置費;月平均產生醫療廢物100公斤及以上的,按醫療廢物的重量支付醫療廢物處置費。
適當降低收費標準
無床位的醫療機構及相關單位,月產生醫療廢物10公斤以下的,收費標準為100元/月;月產生醫療廢物10公斤-30公斤的,收費標準為165元/月;月產生醫療廢物30-100公斤的,收費標準為300元/月。月平均產生醫療廢物100公斤及以上的,按醫療廢物的重量支付醫廢處置費,收費標準為4.5元/公斤。按照上述收費標準,將大大降低無床位的醫療機構醫廢處置費用負擔。
明確醫療廢物收集點的收費政策
在小型醫療機構相對集中的地方設立醫療廢物收集點,除醫療廢物收集點自身產生的醫療廢物按文件規定支付醫療廢物處置費外,其收集的小型醫療機構的醫療廢物,按醫療廢物的重量向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支付醫療廢物處置費,收費標準為4.5元/公斤。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不得再向與醫療廢物收集點簽約的小型醫療機構收取醫療廢物處置費。
自今年1月1日起,青島海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作為全市唯一具備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資質企業,承擔全市醫療廢物的收集、運輸、貯存和處置工作。新的醫療廢物處置收費政策實施后,將有效解決小型醫療機構反映的處置費用偏高等問題,也有利于倒逼醫療機構采取源頭減量措施,控制醫療廢物非正常增長,同時,也有利于醫療廢物集中處置企業與醫療機構簽訂處置合同,及時高效做好醫療機構醫療廢物清運處置工作。
據介紹,下一步,為確保醫療廢物處置工作高效可持續運行,市政府有關部門還將學習借鑒外地先進經驗,統籌研究工作保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