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人 發生交通事故 三種情形下可以申請這筆"救命錢"
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8月19日訊 出了車禍,如果肇事司機逃逸,傷者如何獲得搶救費用的墊付?如果家中經濟困難,侵害人如果無力賠償怎么辦?……
近年來,隨著青島機動車保有量的不斷上升,道路交通事故發生數量也逐漸增加,一旦出現上述情況,搶救事故受害人的費用籌集就成了難題。這時候就需要政府及時伸出援助之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應運而生。
觀海新聞記者從青島市新聞發布會上獲悉,2015年青島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出臺了《青島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辦法》,日前對該管理辦法進行了全面修訂,并于8月1日起正式實施。
新的救助基金統一由市級管理
據青島市公安局統計,2015年至今全市共墊付救助基金360余起,墊付資金1903萬元,追償44起,追償231萬元,緩解了360多個家庭的經濟負擔,及時救助了交通事故受害人。
但是,由于追償規模較小、區市統籌力度不夠等原因,客觀上造成了墊付及追償規模較小、基金結余較大的問題。
為增強基層救助力度,新的救助基金管理模式統一設在市級,基金全額繳入市級專戶,實行全市統籌管理、統一政策標準、統一操作流程、統一信息平臺,部門分工負責的管理體制。這樣,像平度、萊西等地就可以統籌使用市級資金,保證了青島所有符合條件的事故受害人都能得到統一標準的救助。
救助基金資金主要來源交強險
觀海新聞記者從發布會獲悉,救助基金主要是從全市機動車交強險保險費中按規定提取1%的資金,用于墊付青島道路交通事故相關受害人的部分搶救費用和喪葬費用。除此之外,資金來源還包括:財政補助資金;對未按照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機動車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罰款;依法向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的資金;救助基金利息;社會捐款等。
為了進一步提高救助基金使用績效,救助基金運行管理機構的服務費用由市級財政統一保障。
另外,為了完善救助基金協調機制,青島市政府設立由市政府相關領導擔任召集人的青島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聯席會議,負責研究決定救助基金籌集管理使用的重大事項。
三種情形當事人可以申請
三種情形下,交通事故中的相關當事人可以申請救助基金。其中包括:搶救費用超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的;肇事機動車未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機動車肇事后逃逸未偵破的。
相關當事人人身傷亡的喪葬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由救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總額不超過10萬元。同時,需要提醒的是,救助基金不同于其他救濟款項,是基金墊付,交通事故責任人或者賠償義務人負有償還的義務。
作為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救助體系中的一支重要力量,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在扶危濟困、促進社會和諧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青報全媒體記者 景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