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持續優化提升非居民用戶用氣報裝服務措施
青島六部門聯手護航營商環境
持續優化提升非居民用戶用氣報裝服務措施
青島日報/青島觀/青報網訊 日前,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園林和林業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等六部門聯合下發《關于持續優化提升非居民用戶用氣報裝服務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以精簡和規范用氣報裝服務程序,持續提升我市獲得用氣營商環境工作。
《通知》從進一步簡化用氣報裝服務流程、完善“網上辦、掌上辦”網絡報裝功能、規范用氣報裝服務收費、加強用氣報裝過程監督管理、優化用氣報裝行政審批服務工作五方面作了明確規定。
其中,在進一步簡化用氣報裝服務流程中要求,無外線工程(建筑紅線外燃氣管道工程)的用氣報裝辦理環節壓減至“用戶申請、驗收接通”兩個環節,辦理時限2個工作日;有外線工程的用氣報裝簡化為“用戶申請、制定方案、驗收接通”三個環節,辦理時限5個工作日。
同時,申請材料減少到申請表一份,通過服務窗口、網絡報裝申請時,只需填寫申請表一份;采取電話報裝的無需提供申請材料,一次性告知用戶需要提交的相關材料,在現場勘查時獲取;營業執照通過信息共享獲取,規劃許可證或者不動產證明等材料在現場勘查時核驗。管道燃氣經營企業負責建筑紅線外燃氣工程設計、施工和辦理相關行政審批工作,用戶將建筑紅線內的燃氣管道工程委托燃氣經營企業建設的,燃氣經營企業要與用戶簽定委托建設合同,實行用氣報裝全流程幫辦代辦。
通知明確,完善“網上辦、掌上辦”網絡報裝功能。推行“一站辦”,主要管道燃氣經營企業全部入駐市、區(市)政務服務大廳,設立專門窗口,受理用氣報裝業務,并代理受理、轉辦其他管道燃氣經營企業的用氣報裝業務。優化提升“網上辦”功能,用氣報裝全部納入省、市政務服務網進行受理,用戶只需填寫“申請表”一份資料上傳,實現“一網通辦”;通過政務服務網申報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可同時通過“一張表單”提出用氣報裝申請,并由行政審批部門推送至燃氣經營企業。燃氣經營企業接到報裝申請后,在3小時內與用戶聯系約定現場踏勘時間,提前對接并組織外線工程的設計、施工,確保外線工程與建設項目主體工程同步完成。優化提升“掌上辦”功能,管道燃氣經營企業要進一步完善微信公眾號、手機APP的掌上報裝的表格填報、資料上傳、查詢交費等功能,規范統一申請資料,完善報裝業務進度查詢功能,實現操作簡單、查詢方便。
針對用氣報裝服務收費,《通知》明確規定燃氣經營企業提供的有償服務項目,應當通過服務窗口、企業網站、微信公眾號、手機APP等渠道公開公布收費依據、標準等。用戶委托建設建筑紅線內燃氣工程的,按照國家、省、市預算管理規定收費,凡與建筑紅線內燃氣工程設計、施工等服務和材料不相關的收費,一律不得收取,并不得變換名目另行收取。對無外線工程、用氣量小、管道鋪設簡單的小微工商用戶(用氣量≦16m3/h,且工程造價≦10萬元),受委托燃氣經營企業要采取標準化、定制的方式進行設計和收費,進一步降低小微工商用戶報裝費用。鼓勵燃氣經營企業結合用氣量和用戶協商收費,采取報裝費用延期回收或者分期付款等方式,降低初期報裝費用,減輕用戶負擔。
同時降低非居民用戶用氣成本,符合國家、省規定的工商用戶可以采取直供方式,由工商用戶直接與上游供氣企業商談天然氣銷售價格,并可由燃氣經營企業提供管道配氣服務。
《通知》要求,加強用氣報裝過程監督管理,在用氣報裝項目通氣后3個工作日內,要對用戶進行回訪,落實用氣報裝流程環節、辦理時限及便民服務措施實施情況,并建立考核工作機制和實施“好差評”制度,由用戶進行評價。
在優化用氣報裝行政審批服務工作方面,《通知》明確將用氣報裝工程提前到開工前(施工許可證核發)辦理,確保燃氣工程與建筑物同步設計和施工圖審查,在建設項目工程施工階段同步完成燃氣設施建設。同時,實施容缺受理,并聯辦理,用氣報裝工程涉及規劃、施工、道路挖掘(占用)、占用綠地及遷移樹木等行政審批的,行政審批、規劃、住建、城市管理、交警、園林等部門實行容缺受理、并聯審批,2個工作日內辦結。
(記者 賈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