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停車收費新規:過夜車輛未達單日上限將按時計費
青島新聞網7月23日訊(記者 黃曉)近日,青島市發展改革委對青島國際機場停車場收費政策進行了修訂完善,將現行的過夜車輛按日計費調整為計時收費和日最高收費標準相結合的形式,停放時間未達到每日收費上限的車輛,可按照具體的停放時長實現差別化收費,新收費政策將于2020年8月1日起執行。
此次修訂完善,主要針對在青島國際機場停車場連續停放二日及以上的機動車,除保留現行日最高收費標準外,增加了以半小時為計費單位的計時收費標準,停放時間未達到每日收費上限的車輛,可按照具體的停放時長實現差別化收費。
以小型車為例,同一車輛在青島國際機場近端停車場(P1、P2)連續停放超過一日的,第二日停車服務收費標準按2元/半小時執行,日最高收費標準為60元。連續停放第三日,停車服務收費標準按3元/半小時執行,日最高收費標準為90元。從第四日起,單日收費標準均按第三日單日收費標準執行。同一車輛在青島國際機場遠端停車場(P3)連續停放超過一日的,第二日停車服務收費標準按2元/半小時執行,日最高收費標準為20元。從第三日起,單日收費標準均按第二日單日收費標準執行。
考慮到新舊政策銜接、停車收費設備調試運行等因素,修訂后的機場停車收費政策自2020年8月1日起執行。市發展改革委將會同相關部門督導青島國際機場停車場嚴格落實明碼標價規定,并密切關注機場停車收費政策的執行情況,做好政策實施后評估,確保政策落細落地落實。
停車收費是百姓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既關系群眾的切身利益,也體現城市發展和管理的水平。青島市發展改革委表示,歡迎廣大市民通過多種渠道向其反饋意見建議,匯聚“愛青島、讓青島更美好”的濃厚氛圍,努力打造更有深度和溫度的政策環境,以及更加宜居宜業的城市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