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膠州蘇州路與鄭州路路口發生一起交通事故。宋某駕駛二輪摩托車(載王某、王某)與趙某駕駛的魯B號小型轎車通過路口時相撞,事故導致摩托車駕駛人宋某經醫院搶救無效當日死亡,王某、王某受傷。
2019年11月4日19時55分許,宋某駕駛二輪摩托車(載王某、王某)行駛至蘇州路與鄭州路路口時與正在通過路口趙某駕駛的魯B號小型轎車相撞,接到報警后事故科民警迅速出警,到達現場后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
調查發現二輪摩托車駕駛人宋某有酒后駕駛的嫌疑,于是對駕駛人宋某、王某、王某進行抽血檢測經檢測駕駛人宋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164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王某、王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分別為108mg/100ml。
經詢問王某得知,三人是同村的朋友當天晚上在鄭州路一家飯店吃飯的時喝了不少酒,酒后宋某便駕駛摩托車載著王某二人準備去KTV唱歌在行經到蘇州路與鄭州路路口時與通過路口的車輛相撞。(快手app內搜索:“大眾網青島”,看視頻)
通過現場視頻查看,宋某駕駛二輪摩托車通過路口時遇紅燈仍不減速繼續行駛與通過路口的車輛相撞后空中翻滾半圈后落地,事故導致摩托車駕駛人宋某經醫院搶救無效當日死亡,王某、王某受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相關規定,宋某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六條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五條規定,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交警提醒廣大駕駛人!
喝酒以后駕駛機動車易犯困、
疲勞,極易造成交通事故的發生,
存在嚴重道路交通安全隱患,
為了您與他人的安全
請不要酒后駕駛機動車輛。
(來源:大眾網膠州)
2019-11-28 青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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