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在網絡上編造、散布謠言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近日,來自重慶萬州、開州、豐都、忠縣、兩江新區的一些網民因編造、傳播謠言,被警方予以行政處罰。
案例一:萬州某網民編造男子“打麻將輸了跳樓”謠言
3月11日,萬州網民鄭某在途經萬州汽車南站時,發現一男子站在樓上一窗臺外。鄭某隨即用手機拍下發布到短視頻平臺上,并配文“萬州南站樓上打麻將輸了跳樓”。
經公安機關調查核實,鄭某為了吸人眼球,博取流量,編造男子跳樓緣由,引起網民轉發,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鄭某的行為已構成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根據《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第五條第五項、第二十條之規定,公安機關依法給予其行政處罰。
案例二:開州某網民編造“部分鄉鎮發生山體垮塌”謠言
近日,開州網民段某某(男,40歲,居住廣東省東莞市)為吸引流量、博人眼球,在網絡平臺編造信息,稱“重慶市開州區部分鄉鎮發生山體垮塌事件,救援隊展開緊急救援,尸體數量眾多,救援工作面臨巨大挑戰”,引發網友關注,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經開州區警方與廣東東莞警方聯合調查,確認該信息系段某某故意編造的謠言。
目前,段某某已被廣東警方處以行政拘留處罰。
案例三:豐都某網民編造“長江二橋2人跳橋”謠言
近日,豐都網友周某在某短視頻平臺發布視頻并稱:“重慶市豐都縣的長江二橋,出了名的跳跳橋,今天又跳了兩個。”經相關部門核實,周某系散布未經證實謠言信息,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經核實,3月13日11時許,一男子因家庭糾紛與家人鬧矛盾,一時想不開欲在長江二橋跳橋輕生,正在附近巡邏的交巡警迅速趕往現場將該男子成功救下,非2人跳橋。
周某的行為已構成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被公安機關予以行政處罰。
案例四:忠縣某網民編造“某單位食物中毒”謠言
近日,忠縣網民張某在某短視頻平臺發布忠縣某單位食物中毒,單位封鎖消息的虛假評論,造成不良影響。
經核查,張某發布的評論內容為故意虛構。
目前,張某已被公安局給予行政處罰,民警對張某進行了相關法治宣傳和教育,張某表示,將接受此次教訓,在以后的生活中謹言慎行。
案例五:兩江新區某網民編造“貴州某地被人殘暴襲擊”謠言
近日,兩江新區一男子編造傳播“多人暴力手段進入合作社服務點,對工作人員和顧客展開了殘暴的襲擊”網絡謠言,被警方依法行政處罰。
1月24日,一網民用網絡平臺個人賬號發布信息,稱“貴州某地被人以暴力手段進入服務點,對工作人員和顧客展開了殘暴的襲擊。血肉橫飛的場面令人觸目驚心。”引發網民議論。
經警方調查,該網民王某居住兩江新區,其在網絡上看到外省某公司因糾紛引發沖突的信息,為吸引流量、博人眼球,故意編造虛假信息,并通過個人賬號發布,引起網民關注,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目前,王某已被兩江新區公安分局依法予以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