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有效防控森林火災,切實保障全區森林生態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山東省實施<森林防火條例>辦法》《青島市森林防火條例》和《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嚴禁在森林高火險區野外用火的通告》(青政發〔2018〕35號)有關規定,城陽區人民政府決定,對城陽區森林防火重點區域實施封山禁火,現通告如下:
一、封山期限:2021年 3月 10日 00:00-2021年 5月 31日24:00。二、封山區域:夏莊、惜福鎮街道轄區內的全部山林(毛公山景區開放區域除外);城陽街道白云山、馴虎山區域山林。三、在封山區域及周邊 500米范圍內,嚴禁以下行為:(二)燒火取暖、野炊、烘烤食物、吸煙、亂丟火種、上墳燒紙、燒香、燃放煙花爆竹、燃放孔明燈;(四)電焊、電氣焊、切割機作業,爆破作業以及其他易引發森林火災的其他野外違規用火行為;四、在封山期限內,除駐林區內的單位和居民外,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擅自進入封山區域;嚴禁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員進入林區。經區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批準進入的人員和車輛應當服從管理,嚴禁攜帶火種進入。五、森林、林木、林地經營單位和個人,嚴格履行森林防火管理職責。六、封山區域內的單位和個人,要自覺接受森林防火檢查、監督和管理,嚴禁一切違規用火行為。七、各街道、社區嚴格按照屬地管理責任,嚴格執行封山禁火通告。八、違反上述規定,依據有關規定從嚴處罰;不接受檢查、不聽勸告或者有其他相關違法行為者,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九、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1年 5月 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