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新聞網2月22日訊(通訊員 何文婕 呂佼)為進一步促進依法行政,規范行政機關對市場的調控、監管和服務,2月22日上午,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舉行新聞發布會,通報青島法院2018年行政案件司法審查報告(行政審判白皮書)和“促進‘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典型案例,對新時代改進和加強依法行政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提出建議。
據悉,2018年青島全市法院受理各類行政案件5990件,審結5969件,同比分別下降3.4%和4.9%。其中,青島中院受理1230件,審結1250件,同比分別降低14.4%和11.97%。一審案件數量持續增長,去年,全市法院受理一審行政案件2518件,審結2515件,同比分別上升8.6%和6.9%。行政審判工作呈現以下特點:
案件涉及行政管理領域繼續拓展。相比去年,全市法院一審行政案件類型多樣,傳統作為類案件占一半,不作為類和信息公開類行政案件均減半,行政復議類案件首次超過政府信息公開案件,成為數量最多的案件類型。所涉行政管理領域繼續拓展,訴證監會不履行法定職責、強制隔離戒毒決定、艾灸醫療處罰、海域養殖設施拆除補償等新類型新領域案件不斷出現。
行政機關敗訴案件減少。據統計,全市法院全年以判決方式審結的行政案件中,行政機關敗訴案件227件,敗訴率14.8%,同比有較大幅度下降。從行政機關敗訴案件類型來看,行政登記、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處罰、不履行法定職責類案件較為集中,占74%。敗訴原因集中表現為事實證據不充分、程序違法、違反協議約定、履職不當等,特別是因不履行、拖延履行、不當履行法定職責被判敗訴的案件明顯增多,表明行政機關履職行為與“放管服”改革要求還不相適應。
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比例下降明顯。全市法院全年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652人次,出庭應訴率32.02%,較2017年的62.1%和2016年的61.7%下降明顯,且無一正職負責人出庭應訴。行政機關消極簽收法律文書或開庭不到庭、遲到、開庭手續不完備、庭前準備不充分、對二審案件重視程度不夠、案件交辦下級機關后不再過問等現象仍時有發生,這些問題反映出行政機關出庭應訴不夠規范,應訴水平還有待進一步提高。
另外,2018年全市法院行政審判工作還呈現出司法審查力度不斷加大、非訴執行審查準予執行率明顯提升、行政爭議和解難度增加、國家賠償和司法救助工作穩步推進等特點。
2018年,青島法院不斷創新舉措,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助推法治政府建設。全市兩級法院均設立了行政爭議審前和解中心,目前已化解重大行政糾紛40多件。推進府院深層次良性互動,發揮聯席會和座談會的作用,就未登記建筑認定、行政公益訴訟等問題統一認識,協助行政機關舉辦各類執法培訓、組織各類庭審觀摩活動。加強專項調研分析,打造典型案例,發布《保障新舊動能轉換加強產權保護行政審判典型案例》,多角度促進行政機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優化營商環境、服務保障重大戰略。
青島法院準確把握“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助力改革不斷推進。青島中院對全市法院2018年審結并生效的涉“放管服”改革行政案件進行分析梳理,選取十件典型案例向社會公布。這些案例涉及依法保護產權、轉變行政執法理念、提高監管能效、優化服務吸引外資、依法行使法定職權、平衡保護社會公共利益與特定個人利益等多個方面。這些案例在促進行政機關變革管理方式、創新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率、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推動形成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和法治化營商環境等方面將發揮指引作用。
青島中院還對提升法治政府建設水平提出建議:以機構改革為契機,全面梳理健全清單管理制度,嚴格規范執法,對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城建規劃、征地拆遷等重大事項,完善重大事項公眾參與機制,從源頭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完善政府守信踐諾機制,嚴格兌現依法做出的政策承諾,認真履行在招商引資、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等活動中依法簽訂的各類合同和允諾,做好“雙招雙引”工作;重視公益行政訴訟,暢通府院溝通機制;加大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力度,確保應訴規范;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的激勵約束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