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新聞網1月9日訊(通訊員 隋娣)《青島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18年1月1日起實施以來,李滄綜合行政執法局認真組織實施《條例》,在加強市容管理、保障城市管理有序進行取得了顯著成效。
加強城市道路容貌管理
李滄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根據《條例》規定,加強既有道路設施整治,推進過街天橋、路燈照明等設施整治提升,拆除廢棄的桿件、箱體、亭體和不具備市政功能的占路亭體,對具備條件的桿件、箱體進行整合。2018年共清理拆除居民小區私設地樁地鎖、擋車柱、攔車索及堆放雜物搶占車位行為2507處;6次約談摩拜、哈羅等運營公司,歸集亂擺單車3779輛,施劃停車位8處,實施規范管理。
整治違法占路經營、露天燒烤和“小廣告”
我局嚴格按照“兩齊一入”標準,堅持嚴管重罰,整治占路經營、跨門經營、游商浮販、露天燒烤和市場周邊冒市等違法行為。堅持源頭治理,取締占路市場,實施退路進室。堅持多措并舉,加大亂貼亂畫查處防控力度,按照“兩清一色”標準及時清理違法“小廣告”。2018年共清理門店占路經營及亂擺亂放19835處,清理游商浮販17412起,規范便民攤點群539處次;清理全區主次干道及背街小巷清理小廣告及亂寫亂畫29324處,立案處罰25起,移送停機號碼13起;在全市率先啟動夜間燒烤集中清理行動,重點對野燒烤和門店占路經營行為進行查處,全年清理露天燒烤行為3500余處次,暫扣燒烤工具200余件,立案處罰23起。
加強戶外廣告、招牌與夜景亮化管理
深入開展“臨街門店招牌、戶外廣告和夜景亮化設施集中整治行動”,全面完成確定的門頭牌匾拆除、提升任務,拆除不符合規劃的各類戶外廣告設施和違法設置的公交候車亭,美化亮化依法保留的戶外廣告;對新增的違法戶外廣告“即查即拆”。2018年,我局對主次干道破損、違規、不當設置的違法廣告進行全面清理整治,拆除違規門頭牌匾7087處、53810平方米,拆除戶外廣告5671處、10142平方米;對全區建筑工地、主次干道、閑置場地進行全范圍監控、無縫隙執法,對30余家建設、施工單位進行約談,查處運輸撒漏行為416起,最高罰款達到20萬元,查處亂倒垃圾25起。
2019年,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將繼續秉承“執法為民、為民執法”工作理念,以更高的智慧、更強的決心、更果決的執行力,營造宜業宜居宜身宜心的創新型花園城區,進一步提升市民的獲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