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8-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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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新聞網8月24日訊 理論上而言,「慈善」和「公益」并沒有十分嚴格的界限,但彼此又有一些不能混淆的核心差異。舉例而言,傳統的慈善行為更傾向于施舍式的資助。比如說,有三個人吃不飽飯,于是我拿出一些錢,解決了他們一年的吃飯問題。但一年后他們怎么辦?可能我會繼續資助,也可能會讓他們另尋出路,這就是傳統的慈善思維。」
「現在國內有不少的公益機構提供服務還是按照這樣的思維:面對一個地區的貧困問題,就給當地居民發放現金;面對一個地區的缺水問題,就買礦泉水送過去。這種「頭痛醫頭、腳疼醫腳」的思路固然可以解決短期問題,在災害性急難救助時也很有效,但是沒法解決其深層次的社會問題。
沿用上面的例子。假設還是有三個人吃不飽飯,但另一個思路是分析他們吃不飽飯的原因,尋找問題的根源,看看究竟是因為整個社區的經濟狀況有問題,還是這三個人缺乏就業的能力或意愿,或是社會上存在對他們的某種歧視。找到問題本源之后,才能對癥下藥,從根源上予以化解,讓這三個人的生活發生本質上的改變,也就是所謂的「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即「公益」的思維 」。
「公益」思維是一種現代科學的解決思路,但這并不意味著傳統的「慈善」思維就該退出歷史舞臺。慈善思維除了在災害性急難救助上有不可取代的優勢,近些年也出現了新的轉變。例如,更多的慈善家不把現金直接發放給需要的個人,而是資助從事相關服務的公益團體;或者自己成立基金會,孵化更多的公益組織。這些方式,通過「慈善」行為資助了「公益」事業的開展。」
「對于我們普通人來說,參加公益活動,做志愿者或者全職工作者是參與「公益」的行為,而捐款支持公益機構則屬于「慈善」行為的范疇。只要是支持用「公益」思維解決問題的機構,就是在支持「公益」事業。一般來說,對于機構方而言,采用「公益」思維是更好的方向;對于個人而言,無論「慈善」還是「公益」,都是可以選擇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