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新聞網 7月3日訊民政部公告 第435號
根據《志愿服務條例》、《關于支持和發展志愿服務組織的意見》(文明辦〔2016〕10號)和《民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志愿服務組織身份標識工作的通知》(民辦函〔2018〕50號)有關規定,將在民政部登記的中華志愿者協會、中國志愿服務聯合會、中國青年志愿者協會、中國文藝志愿者協會、中國助殘志愿者協會、中國扶貧志愿服務促進會、中國志愿服務基金會、智惠鄉村志愿服務中心標識為志愿服務組織,現予以公告。